“十三五”以来,泾县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持续加大水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有效促进河库系统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奋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层层联动 巡护工作深入展开
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27名,乡镇级河长119名,村级河长194名,覆盖全县全部河流和水库。全面完成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共设立县、乡镇、村级河长公示牌262块。
期间,县、乡、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河长巡河调研工作扎实有序,河长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巡河,河道固体废弃物点位排查整改、入河排放口调查、河道采砂整治、河库“清四乱”整治以及重点河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实施。
同时,以青弋江、徽水河以及青弋江总干渠为重点,全覆盖排查河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做到不留死角,通过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实行限期交办,及时整改河库水生态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危害河库生态健康的行为,确保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创新实践 环境管护提质增效
探索“检察+河长制”,在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官联络室”,建立水生态信息共享机制,并积极参与开展了黄村承流峰水库水环境整治、蔡村违法采砂案件调查、乡镇河长制工作进展督查、徽水河黄村、丁家桥段河道设障违法案件调查、濂溪河茂林段违章建筑拆除等系列工作,有效打击了县域内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创新“扶贫+河长制”,建立河长制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的制度,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生态巡河护河服务,覆盖全县11个乡镇、109个村(居),16条县级河流,全年县级财政总投入91.68万元,通过扩大水环境管理保护的社会队伍,让河库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不断强化“党政齐抓、上下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推进“志愿+河长制”,将河长制工作与青年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组建了12个“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建设了“泾县幕溪河山口段河长制志愿者示范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志愿队队伍参与全县128处河流水库保护的志愿活动,着力释放青春智慧和力量。
典型示范 环境指标提档升级
启动县域河长制典型示范点建设工作,以一个乡镇、一个村,一条河(库)建设一个示范点的要求,通过“一镇一村一河”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各乡镇均成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河道保洁和管护队伍建设,定期对示范点河道水域岸线卫生进行保洁清理,对公示牌、安全警示等标识牌、岸边绿植、公共设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一个目标、一个标准、坚持到底”。
2018年度创建市级河长制示范点青弋江龙潭段、渣溪河桃花渡段、幕溪河山段3处;县级示范点7处;2019年度创建市级示范点青弋江江心洲段、幕溪河幕桥段2处;县级示范点2处;2020年,谋划河长制示范点建设工作4处,分别以孤峰河、汀溪河、幕溪河、漕溪河等4处河段做作为年度建设点。
聚焦重点 专项整治高压推进
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该县河流水库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以“一江一河一渠道”青弋江、徽水河以及青弋江灌区骨干渠道为重点,各级河长及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专项巡河,对排查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及时交办处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约10.6公里、非法砂石量约2400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82吨,拆除违法建筑约1298平方米。
始终保持严打盗采砂石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整治乱挖、乱建等水事违法行为,对水事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截至2020年9月,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27起,登记保存采砂机具、车辆 52辆(台)。同时,加强河库管理执法协作配合,定期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主动推进行政转刑事案件3起,均已通过法院审理判决,起到了有效震慑非法采砂人员的效果。
综合施策 生态环境修复优化
突出河库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河库生态环境修复,先后实施了江心洲公园、幕溪河花廊和景观廊道工程、总投资2.68亿元的青弋江干流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400万元的幕溪河晏公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的汀溪河蔡村段治理工程等一大批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的牛岭水库项目,正是全面落实生态泾县、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
同时,通过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水利发展改革,按照“整治一段河道,修复一片生态,串联一路风景,造福一方百姓”理念,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堤防建设、岸坡绿化、引清活水等综合措施,持续修复优化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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