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大气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宣大气办〔2020〕65号)的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宁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122 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12月24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自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及时开展检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2月28日,宁国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点位70个,主要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加油站等,其中工业企业30个、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25个、加油站3个,均未发现问题,查处货车违法行为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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