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序号 | 举报区县 | 举报详细地址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广德市 | 经济开发区 | D2AH202104150057 | 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森泰塑木、永高塑业,夜间异味扰民。 | 大气 | 属实 |
1.永高塑业公司:2021年3月16日,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在核查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共有87条挤出生产线、131台注塑机未配套安装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立即责令该公司在2021年5月17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制定整改工作计划,目前正在整改中,计划5月中旬完成整改。现场有少许异味。 2.森泰木塑公司:2020年9月4日,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梳理时发现,其3号、4号车间内85台挤出机(其中1台为试验机)没有配套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梳理现有工艺流程、厂区无组织排放等环节VOCs排放存在的问题。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9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2020年12月底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并按照“一厂一策”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该公司上述85台挤出机立即停止生产至今。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并按照“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要求,签订企业内VOCs治理设施安装协议,预计5月初完成配套设施安装。 |
1.森泰塑木目前已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并按照“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要求,签订企业内VOCs治理设施安装协议,预计5月初完成配套设施安装。2.永高塑业公司:正在按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部分废气收集管道已完成安装,计划5月中旬完成配套设施的安装工作。 3.责令永高塑业、森泰木塑加快整改进度。 4.结合检测结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如出现超标情况,立即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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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郎溪县 | 十字开发区内 | X2AH202104150042 | 宣城市郎溪县十字开发区,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企业炼钢实际工艺(焦炭供热)与环评工艺(天然气供热)不符,厂区内污水横流、粉尘污染、废钢渣无序堆放。 | 土壤,大气,水 | 属实 |
(一)投诉人反映的“企业炼钢实际工艺(焦炭供热)与环评工艺(天然气供热)不符”问题:经查,该企业建设有1台8t反射炉和1台5t反射炉,以焦炭为燃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批准的为2台8t天然气反射炉、2台5吨天然气反射炉,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不符。 (二)投诉人反映的“厂区内污水横流”问题:经查,在该企业厂区内侧路面有明显积水及横流痕迹,为厂内职工冲洗路面用水和职工清洁用水。 (三)投诉人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经查,在该企业抛丸、打磨车间内地面粉尘明显,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率不高。 (四)投诉人反映的“废钢渣无序堆放”问题:经查,该企业物料堆场堆放有钢渣等物料,为露天堆放,仅采取抑尘网覆盖。 |
1.责令郎溪县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拆除1台8t和1台5t反射炉使用焦炭的有关设施,按环评文件要求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2.要求郎溪县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收集处理冲洗废水并达标排放。 3.要求郎溪县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加强抛丸、打磨工段环境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粉尘集中收集处理率,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4.责令该企业按要求堆存钢渣等物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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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郎溪县 | 远华纺织有限公司 | D2AH202104150064 | 宣城市郎溪县远华纺织有限公司,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异味扰民,未区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污水在线监测存在超标嫌疑。 | 大气 | 属实 |
1.投诉人反映的“郎溪县远华纺织有限公司,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均在运行。印花车间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排放的烟气有明显异味,定型、涂层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效率不高,存在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车间内气味明显。 2.投诉人反映该公司“未区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危废仓库设置规范,标识标牌清晰,管理台账完善,危废转移联单完备;一般固废仓库已按要求建设及规范贮存,未发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存、转移不规范的情况。 3.投诉人反映的“污水在线监测存在超标嫌疑”的问题。经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数据显示结果未超标。该公司在线设施已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经梳理,该公司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分别有6次日均值超标情况:①1月8日,总磷在线超标,超标原因为出水悬浮污泥较多,末端气浮加药管因天气寒冷被冻裂,导致药剂未加上;②1月27日和28日,PH在线超标,超标原因为企业放假,第三方运维单位关闭PH仪器后,数采仪自动上传最大限值,造成超标,经查27日和28日流量计为0;③2月24日,氨氮在线超标,超标原因为在线站房氨氮管路水压过大导致设备数据异常;④3月30日,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超标,超标原因为该公司发生一个小时超标,在采取紧急停排措施后,排放口仍存蓄约5立方米的超标废水,在线探头始终在进行连续采样和监测,造成数据超标,停排期间,无废水外排;⑤4月5日,总磷在线超标,超标原因为站房改造数采仪串口接线异常导致。收到超标信息后,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均立即到场调查核实处理,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的相关解释说明和判定,上述6次日均值超标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处罚情形。 |
1.责令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进一步提高印花车间、涂层、定型等车间废气收集率,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确保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依法规范贮存、转移。 3.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水处理站和废水在线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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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国市 | / | D2AH202104150010 | 宣城市有关部门因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当地所有石子加工厂停产,导致群众建房、修路都无法购买石料,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投诉人质疑该做法的合理性。 | 其他污染 | 不属实 |
1.经摸底排查,宁国市共有7家石子及砂石加工点。其中宁国市国投公司代加工点3处,分别位于港口镇(砂石)、甲路镇(砂石)、宁墩镇(砂石);港口湾灌区工程1处(石子),位于青龙乡;私营企业3处,分别是梅林镇正安建材(石子)、竹峰街道中裕建材(石子)、宁墩镇纽乐建材(石子)。核查时,上述7家中正常生产的有3家,分别是港口湾灌区工程、梅林镇正安建材(日产石子3000吨)、竹峰街道中裕建材(日产石子3000吨);停产的4家,分别是宁国市国投公司3处代加工点(4月13日左右停产,其中港口加工点日产石子2500吨,甲路加工点日产石子1500吨,宁墩加工点日产石子1500吨)以及宁墩镇纽乐建材(2月13日停产,日产石子1000吨)。经纪委监委机关排查,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未发通知要求石子加工厂停产、停售。 2.经查:①宁墩镇纽乐建材自2021年2月13日至今,仅生产了2-3天,因设备损坏长期停产,3月18日起该加工点对工地道路进行施工,进出工地路口一直封闭,目前仍在施工中。②国投公司宁墩苍岭加工点因原材料供应不足,于4月13日停工,停工期间安排人员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和更换配件。18日起,已恢复正常生产。③国投公司港口加工点于4月13日夜间停止出货,停产后进入大修状态,对圆锥机、分离机、输送带、振动筛筛网及轴承进行了维修或更换,16日约22时起已恢复正常生产。④国投公司甲路加工点位于高速收费站附近,进出场地路口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4月8日,该加工点收到高速公路管理方函件,要求消除此安全隐患。因该路段改造涉及军用光缆和高速用地属性问题,一直在协调过程中,直至今年3月26日,才完成复测进行施工,施工后停止生产。 同时,对3处正在生产的石子加工点进行了走访,了解到该3处石子加工点当前正在正常生产,其中港口湾灌区工程石子系工程自用,不对外销售,梅林镇正安建材、竹峰街道中裕建材销售记录均显示正常。 3.谈话了解情况:鉴于核查时宁国市国投公司3处代加工点全部停产,纪委监委对国投公司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了解到3处代加工点自3月初至4月上旬,一直处于超负荷生产状况,日均生产超过16个小时,原材料消耗量达1.8-2万吨,日产量达1.5万吨。由于宁国市石子加工原材料均来自工程建设产生的砂石,连续的超负荷生产导致原材料供应不足,如港口、宁墩2处加工点原材料均难以维系日常生产;其次,超负荷生产导致人员、设备长期处于极度疲劳状态,极易引发安全生产隐患,如甲路加工点4月10日出现了振动筛主轴断裂的情况,4月12日、13日开机后又再次出现故障;超负荷生产还带来的厂区进出车辆过多,难以保证车辆冲洗需求等问题。鉴于此,3处代加工点向国投公司作出说明,要求停产对设备进行检修,让人员进行修整。宁国市国投公司分管负责人表示目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仅有港口加工点,但原材料供应依然紧张,需要动用应急储备部分。苍岭加工点暂时没有原材料,短时间难以恢复生产。甲路加工点为消除甲路收费站外广场平交道口安全隐患,正在配合施工队进行整改,后续工程大概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方能完成。 检查中与宁墩镇苍岭加工点、纽乐建材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未发现有主管部门发通知要求停产现象。 |
1.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所有主管部门均不得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为由,要求有关企业和建设项目停产停售。 2.加强对砂石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帮扶,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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