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区管理中心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要求,在市局和宣城高新区管委会部署安排下,积极参与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一是及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为切实减少项目落地时间,节约企业投资成本,根据市、区深化项目审批改革要求,牵头组织了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2个事项区域评估,为“标准地”落地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参与制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在宣城高新区“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下,与园区经发、环保、建设、招商等部门共同制定“标准地”准入产业类型、规划建设、投入产出、亩均税收、能耗、环境等多项控制性指标以及企业承诺相关事项,并确定在化工园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三是精心组织“标准地”公开出让活动。根据化工项目准入要求,将地块开发建设要求和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在发布公告时一次性向竞买人告知。2020年7月,在宣州区率先成功挂牌出让“标准地”2宗,出让面积75.5亩;2021年以来,再组织挂牌出让“标准地”2宗,出让面积70.1亩。
宣城高新区通过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初步建立了“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制度,着力推进项目竣工、投产等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在实施出让前,竞买人就明确知晓地块使用标准,建成投产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联合验收,有力促进了项目用地提质增效。
下一步,该园区管理中心将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继续参与实施“标准地”制度改革,及时总结,优化流程,强化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地”出让比例,并逐步向全产业项目延伸,助力“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全面落实,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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