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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举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9-13 10:41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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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市民政局举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超纲就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同现场的媒体记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对标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面前,全市民政系统自觉扛起人民至上的责任担当,以更高认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低保标准由2016年年初的450元/人·月和210元/人·月统一提高至2021年的670元/人·月,增幅分别达48.89%、219.05%。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1276人。2021年我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155元/月·人,较2018年提高26.9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18年的不低于550元/月·人提高至875元/月·人。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4077人,其中集中供养3743人,分散供养10334人。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连续19个月启动联动机制,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159.6万人次、4994.4万元。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不断健全。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实施办法、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将因病、因残家庭刚性支出列入贫困指标评价体系;2020年,制定支出型生活困难家庭申请低保家庭收入扣减办法,进一步完善收入核减政策;修订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办法,规范备案程序。同时严格落实低保渐退等制度。我市相继健全完善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政府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等,适度拓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持续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和运营,全市已备案养老服务机构162家,现有养老床位1.89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5%。实行“遇困即扶、应救尽救”工作措施,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仅2020年,全市临时救助4389人次,发放资金465.40万元。健全完善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日趋完善。2014年建立了市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县市区全面建立由政府牵头、民政负责、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部门及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得到有效统筹。加速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2016年市、县两级建成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投入运行,实现了民政、公安、人社、工商、国税、地税、财政、公积金、建设银行等9个部门25类数据的实时共享,救助精准度明显提高。在全省率先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民政民生工程评估,对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地先后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从客观公正的角度,确保民政政策落到实处。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2020年以宁国市为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今年4月1日起在宣州区、泾县推行,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动态管理、救助资金的发放监管等工作执行标准不变、要求不降,实现放管工作衔接有序、提质提效,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周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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