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绩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适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县普法宣传活动上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单800余份,发送普法短信3000余条,通过“绩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6次。依托我县人社业务宣讲会开展一次劳动法律法规宣传,130余家企业参加。我县8家企业荣获“宣城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称号,劳动仲裁部门集中开展授牌仪式并同企业代表就劳动用工方面开展座谈,进一步扩大典型示范影响力。
耐心劝导促进调解。通过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多措并举,本年度审结案件65件中,调解结案35件,调解组织案外调解29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8.09%。全年共接待2000余名劳动者的现场、电话咨询,耐心解答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劳动者最关心的劳动争议问题。全年共走访企业24家,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也提升了仲裁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
依法依据公平仲裁。本年度受理劳动仲裁案件64件,涉及职工103人,审理结案65件,其中裁决30件。结案案件已全部录入调解仲裁信息系统,上线率100%。本年度受理10人以上集体案件2件,案件数与上年度持平,涉及劳动者29人,同比减少51.67%。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保证仲裁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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