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风险。3月16日,宣城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社会组织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
《通知》指出,各社会组织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积极引导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会员、服务对象做好个人防护。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构筑群防群治防线。
《通知》强调,各社会组织要暂停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座谈会、交流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办公场所消杀,应实行封闭管理的,从严从实执行有关规定。
同时,《通知》还倡议各社会组织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专业服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强化宣传引导,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营造共同战疫的良好氛围。(章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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