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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常态化推动法治领域巡察助力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7 07:56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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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检视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推进法治宣城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立两项机制,确保工作效能。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市委巡察办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监督的意见(试行)》,明确推动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巡察实施、落实整改“三同步”。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模式,巡前充分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意见,建立全过程材料提供、问题反馈等配套共享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巡察办组建了36人法治建设巡察人才库,实行人才共享。

探索四项举措,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实施清单化管理。坚持抓重点、找差距、补短板,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法治建设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整理法治巡察内容清单和问题清单。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对党委、政府部门分别列出11项重点巡察内容和23项指标。二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3+N”巡察专班,以法治监督、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3大专业领域人员为固定班底,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科长、业务骨干、行政执法人员、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组,共同参与法治巡察工作。三是开展“组团式”“机动式”巡察。每次巡察前与市委巡察办充分沟通研究,确定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组参与方式,在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中,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组整体并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4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巡察,其他法治巡察“委托”市委巡察组完成;在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专项检查组采取“机动式”方式同步入驻,提前撤出被巡察单位的方式,实现了与市委四个巡察组同步开展工作。四是实施双重培训。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组人员统一参加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巡察业务培训,全面掌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及组织纪律。

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巡前”培训,逐条讲解法治建设巡察要点、巡察方式和常见问题,切实提升巡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三步”合力,确保问题整改。一是多渠道查摆问题。坚持“三查三问”,以查资料问成效、查制度问职责、查问题问落实为主抓手,配套运用投诉举报、信访接待等辅助方式,扩大法治巡察广度。延伸巡察触角,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被服务群众及下属单位,详细了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效。二是全方位反馈督导。一个巡察单位一份法治巡察报告,呈报市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认真梳理问题与短板,分类别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巡察反馈整改,对市科技局、宁国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等10个单位下达“提醒清单”12件,督促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三是出实招推进整改。分类跟进巡察整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法治领域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三单”,建立“提醒清单+通报+抄报”倒逼机制,对整改不力的被巡察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将通报情况抄报市委。截至目前,全市已收集整改反馈动态信息81条,整改完成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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