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助力失信企业复工复产,市公管局四举并措提升信用修复效能。
一是畅通修复渠道。发布《信用修复渠道告知书》,公布行政处罚后的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积极纠错,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让各方企业主动参与维护健康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中。
二是强化执法回访。常态化开展失信企业回访,对已达到最短公示期的失信主体,通过电话和实地走访等方式适时开展回访,了解失信主体整改情况及经营现状,提醒其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及流程,强化政策引导。目前,已电话回访失信企业8家次,实地走访失信企业3家次。
三是提升修复效能。积极提高信用修复办结效率,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已完成8起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修复均于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是建立反馈机制。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核实整改情况及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积极纠错,增强教育效果;收集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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