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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两举措”落实暖心惠民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9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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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工作实际,以“打通阻点,优化服务”为目标,推出一系列惠民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

一是推行“商贷按月提取”,减轻职工还贷压力。购买宣城自住住房的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建行、农行、中行、徽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这6家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可申请办理“偿还市内住房商业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当月受理,次月生效,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还贷负担。此项政策出台以来,公积金中心共答复职工咨询1000余条,办理符合“商贷按月提取”业务350笔,提取金额58.43万元。

二是调整贷款政策,缓解职工购房压力。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市公积金中心于今年3月调整贷款政策:一是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可贷35万元;二是恢复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住房并且本人(或配偶)户籍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政出台以来,全市已有132户缴存家庭贷款享受了保底政策,贷款金额为4620万元,有123户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享受了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金额4677.7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真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不断谱写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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