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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8 18:0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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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12日(第四批)交办我市4件信访件,截至4月17日,已办结1件。其中,经查属实4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2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WX202400158

广德市桐汭首府小区北门旁的旺家饭店一到饭点或者准备食材的时候,几台油烟机开启,噪声扰民,虽说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效果甚微,而且对着小区内排放,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广德市

大气,噪声

场检查,该饭店正在营业,其安装的三台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无明显噪声,外排无明显油烟。群众反映噪音问题为该店安装的1台换气扇,主要用于室内换气,运行时噪声较为明显,无明显油烟直排。

20244 13 日,广德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桐汭首府小区北门旁的旺家饭店噪声排放和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号:SCD20240412171),旺家饭店的噪声排放数值为 53.7dB(A),油烟排放数值为<0.1mg/m³。两项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排放限制要求后续加强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

LD202400140

广德市杨滩镇三合村陈村组一废弃厂房内从事萤石加工,清洗废水直排外环境。

广德市

(一)投诉人反映的为广德市杨滩镇陈村村民组废弃厂房,该厂房系三合村陈村村民组宋宗明所有,2022 8 月转租给高金甫从事普通建筑石料清洗。2022 10 月份开始生产,间断生产至 2023 10 月份,因天气转寒停产至今。该厂将石子运至厂内,进行清水冲洗,以吨包形式存储并对外销售。冲洗废水在厂内以暂存池的方式暂存并循环利用,沉淀物送往砌块厂作为生产原料。(二)该厂无任何立项、环评手续,系“散乱污”企业,根据“散乱污”整治工作要求,杨滩镇政府已要求该厂立即拆除设备并消除影响。(三)该厂区内设有约 2 米深、面积约 200 平方米暂存池,用于清洗废水暂存、沉淀及再利用,无“清洗水直排外环境”现象。其厂门口河道水浑浊原因系桐河流域水毁抢修工程(陈村段)应急抢修时,挖机下河施工导致河道水浑浊,目前施工已结束,河道水环境恢复

20244 14 日,广德市杨滩镇政府督促该厂拆除生产机器设备已完成,并清运了部分产品和原料,但因数量较多,需要场地储存,目前该厂正在联系仓储点,确保2024531日前全部完成清运。

 

3

LD202400149

宣州经济开发区叠翠西路,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水污染环境问题。

宣州区

,大气

       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位于宣城高新区,投诉人应当为表述错误。

1.根据《宣城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产280万套布草洗涤项目及900万件/年服装清洗改扩建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要求,该公司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需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省煤器+烟道干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物质蒸汽锅炉于202310月投入使用,废气处理工段配套采取“低氮燃烧+多管除尘+省煤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未建设烟道干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废气处理装置。经调阅《宣城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900万件/年服装清洗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未载明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配套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2.宣城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有处理能力为2000/日污水处理站2座,洗涤废水经格栅井+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MBR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宣城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宣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2441日,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宣城高新区管委会排查发现,宣城郝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将调节池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提升泵排入市政污水管网,COD、色度污染物指标超过宣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1.202449日,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水外排管道及设施,目前已完成整改

 2.2024415日,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充分论证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按照论证结果落实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重新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目前,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已停止使用。
    3.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该企业规范化设置污水总排口,并加强厂区内环境管理,严禁污水处理站跑冒滴漏。
    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和在自主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4

WX202400188

宁国市港口园区经常有刺鼻的味道,很难闻。在园区的幼儿园也能闻到这些刺鼻的味道,影响居民生活

宁国市

大气

港口镇人民政府走访群众了解到阴雨天气的清晨偶尔能闻到异味,信访件调查期间未闻到异味。根据前期走访情况及大气环境多参数(VOCs和恶臭)观测车走航监测结果,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组织夜查对走航发现的疑似问题点位及三个产业园开展排查,累计巡查检查企21 家次。反映的“宁国市港口园区经常有刺鼻的味道,很难闻”问题属实。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安徽高德韦尔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宁国中集竹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星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根据自身存在环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安徽偲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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