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运市场监管,全面推动水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水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宣城市深化推进水运市场信用评价工作。
信用评价制度落地。2023年印发《宣城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开展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以来,A级以上企业占比不断提升,从2022年度的50%提升至2024年度的82.22%;企业诚信经营和信用维护意识持续增强,违章船舶处罚信用修复速度明显加快。落实《安徽省港口经营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正式启动辖区港口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年度信用评价覆盖。依据省市水路运输市场、港口经营人信用评价规定,对2024年度水运市场开展信用评价。3月份对全市11家港口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其中:AA级5家,A级3家,B级2家,C级1家。A级及以上比例达72.72%。3-4月份,对全市45家水路运输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其中:AA级8家,A级29家,B级8家。A级及以上比例达82.22%。
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持续发挥“信用+监管”在水运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对A级以上企业给予减少检查频次、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等激励性措施;对B级及以下企业给予帮扶指导,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诚信经营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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