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皖应急〔2020〕131号)和《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皖应急〔2020〕132号)要求,现对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以下简称金竹坑尾矿库)销号进行通告。
一、尾矿库基本情况
金竹坑尾矿库位于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巧川村,2005年8月建成使用,原设计总库容为96万立方米、坝高55米,属四等尾矿库,为“头顶库”。尾矿库闭库前总库容约50万立方米、坝高45米,现管理单位为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
二、尾矿库闭库销号情况
金竹坑尾矿库于2015年停止使用,2025年11月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2025年12月,金竹坑尾矿库销号工程完成竣工验收,销号安全、环保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经省级销号现场复核,认为该尾矿库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和监管,请绩溪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安全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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