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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2-20 09:14 来源:宣城市安防办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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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春节喜庆氛围正浓,但安全警钟必须长鸣!近期江苏,湖北等地接连发生的零售店爆炸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一刻也不能松懈!为确保经营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现就“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紧急提醒如下,请务必严格遵守:

一、 严守“五个严禁”

1. 严禁“下店上宅”: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必须完全隔离,严禁在同一建筑物内。

2. 严禁超量储存:按许可范围和核定药量储存,严禁超量、超品种、私设暗格存放。

3. 严禁店外摆放:所有产品必须在店内规范摆放,严禁占道、店外堆放。

4. 严禁店周边100米内试放:店周边100米内严禁燃放、试放烟花爆竹,防止火星引燃。

5. 严禁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严禁在商场、医院、学校等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销售或燃放。

二、 落实“三个务必”

1. 务必专人盯守:经营期间专人全程在岗,巡查隐患,制止危险行为。

2. 务必严控进店人数:按店铺面积控制进店人数,避免拥挤、静电、碰撞风险。

3. 务必张贴警示标语:在店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识,提醒顾客自觉遵守。

安全是经营的生命线,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以事故为戒,时刻绷紧安全弦,不存侥幸心理,不碰安全红线,共同守护平安春节,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

宣城市安防办

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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