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6年3月1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一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和三处机动车违停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一、设置地点:
向阳大道与华阳山路交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代码1117(记1分,罚款200元);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7.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代码1371(记3分,罚款200元)。
三处机动车违停抓拍设备
一、设置地点:
1.水阳江南大道(十二中南门)1处。
2.水阳江南大道(二中南门)1处。
3.九同路与水阳江南大道交口1处。
二、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罚款100元,记0分)。
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2日0时起;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