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编制完成《郎溪县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出台《郎溪县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郎溪县2018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坚持河湖巡查,制定《郎溪县河湖巡查制度》,创新无人机巡河模式,对新、老郎川河,梅栗河和2座中型水库等13处水域每月开展3次无人机巡航,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巡河常态长效。
三是强化工作举措,按照“9+9+1”工作部署,建立县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10处入河排污口运行管理;完成禁养区4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关停拆转,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统一部署固废点位排查整治、“清四乱”和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联合执法8次,排查整治固废点位20处,共清理违法种植1.3万余平米,清理拦河鱼网61道,清除河堤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5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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