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在开展河长制工作中,虽然尝到了首吃“螃蟹”之味,但2018年2月10日,省委巡视组巡视绩溪工作时,从“响鼓也要重敲”的角度,指出了绩溪“河长制推行不力”表现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率先启动该项工作的绩溪县来说,无疑于打了一针“清醒剂”,让河长们清醒地认识到:河长制工作率先启动并不等于率先见效。于是,一场刻骨铭心的河长制整改工作随之启动,而且刀锋所到之处几乎是刀刀“刺骨”。
在整改中,绩溪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考核指标,并对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每周一调度。压力变动力,很,快14条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部编制完成。河长巡河步入了常态化,上半年,县级河长累计巡河345次,县直单位累计巡河802人次,发出各类交办单18份,对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三大河流沿线7个乡镇、3个县级河流牵头县直单位转发了巡查整改要求,对县乡村组河长和县直单位巡河情况进行了通报。治污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完成2017年摸排出的12处入河排污口整改销号工作。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城区管网建设提升工程,对水救河、河川河进行污水管网改造,对河川、东山、串山3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管网改造。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组织实施了6个农村环境污水综合整治项目。从严从实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联合执法行动1600余人次,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90多处。安排48万元专项资金对杨柳村桥下河道进行清淤,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对灵川桥至翻板坝段进行清淤,并组织开展对王家源河道进行清淤。对群众向巡视组反映的考坑(巧川)河便桥问题,通过多方做工作,促成当事人自行拆除了2处未审批的跨河建筑物。对全县固废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河道内垃圾乱倾倒乱堆点位共129个,排查出的点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江”源头治理项目加快实施,启动了徽水长安段、西津河龙溪段和桐坑源段、登源河伏岭段、扬之河扬溪段、扬之河灵川桥至曹渡桥段等河道治理项目,共涉及资金13670万元。其中,部分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
3月28日,省委书记李锦斌在来绩溪调研时,对绩溪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这场整改中,不仅使绩溪河长制工作出现了从率先建立到快速见效的转变,而且还呈现出一些新的亮点:
——创建河长制示范点。与旅游开发结合打造龙川“水生态田园”;与城市建设结合打造城北“水生态公园”;与森林保护结合打造的翬溪水库水生态“绿园”。目前,这3个河长制示范点成了绩溪水生态建设的样板。宣城市河长办对绩溪的3个河长制示范点情况在2018年8月9日的《宣城日报》开设专版向全市宣传推介。
——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为把河长制工作从一些人眼里的“虚活”干成真正的“实活”,从今年7月份开始,绩溪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长制“一月一主题”活动,结合绩溪县发生的6.29百年一遇的局地强降雨,把“防汛隐患再排查”作为7月份的河长制工作主题。在实施7月份的“防汛隐患再排查”主题活动中,县级河长坚持每月两次,乡镇级河长每月3次,村组级河长每月4次巡河,7月上旬出现雨情时,四级河长则随时多次出动,到所辖河道现场严密监测。150多名四级“民间河长”、近80名“河道警长”也活跃在各条河道。8、9两个月,各级河长分别围绕 “保护水资源”和“打击非法采砂制砂”这两个主题,在巡河中重点对水源保护、饮用水安全,严禁电鱼、毒鱼,非法采砂制砂等进行监管。
——实施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有机共融。一是河长与林长的融合。各级总河长、总林长均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林长、林警人选按照就近选定的原则,即河长、河道警长所管辖河道邻近的山场原则上分别由这条河道的河长、警长担任林长、林警。二是县直责任部门的融合。除了河长办和林长办分别设在县水务局和林业局外,各条县级河道和县级林长所辖区域都明确了县直相关的责任部门,而且这些部门都是相互交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是巡河、巡山的融合。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巡山、巡河时,均做到了巡河时顺带巡山,巡山时不忘巡河,这种同步进行的巡山、巡河,无形之中使每月巡山、巡河的频率大幅增加,从而大大提升了“两巡”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
——在宣传工作上创新。主要从五个方面切入:即以水文化活动为平台推进宣传;以新老媒体为轴展开宣传;以中小学校园为媒介入宣传;以“民间河长”为履带贴身宣传;以志愿者为样板示范宣传。217、215省道以及县城至龙川干线上分别设立了4块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同时,创办了《绩溪县河长制工作简报》,到10月中旬,已编发《普刊》10期,《专报》26期。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发放相关相关宣传资料5款12000份。
——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业节水是绩溪节水的弱项。今年以来,绩溪县以实施河长制为契机,尝试性地从单个企业入手,先后选择了安徽小小科技科技股份公司和安徽省花神丝绸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作为创建市、省级节水型企业的试点。安徽傅凯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些企业也相继启动。目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2014年9月,绩溪县被确定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总面积50平方公里,总投资5亿元。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在水生态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内基本建成了水安全、水生态、水管理、水景观、水文化五大体系,形成一个“山、水、城相映成趣,山青水秀、生态宜居的和谐之城”。目前,创建工作已通过自验,正接受上级专家组的验收。
——强化重点水功能区建设和小水电整治。在开展重点水功能区建设中,着手对全县在册的48座小水电站逐一进行排查,查清存在问题,逐一拟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清凉峰国家自然保护区内3座小水电站也全部拆除,关停的9座小水电站也好分步进行拆除。对36座正常运行的小水电站则要求保证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放,并组织人员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生态水泄放情况的暗访。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各水电站都基本做到了生态水的正常泄放。目前,绩溪县持续保持小水电站生态水泄放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各水电站安装无节制泄放设施,保证生态水足额下放,确保全县有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联合开展非法采砂制专项整治。针对绩溪县采砂制砂的现状,县政府将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列入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成立了绩溪县采砂制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到各个砂场督查指导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制订了《绩溪县采砂制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县直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责和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分管县长每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调查摸底,绩溪共有采砂制砂点23家,其中河道采砂点14家。根据“一点一策”的要求,23户采砂制砂点已有17户关闭退出,并通过了各职能部门的联合验收。其中14家河道采砂点业主全部签订了退出协议承诺书。至2018年4月中旬,已退出并经县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共10家,剩下4户除1户整改期限至2019年底外,其他3户在今年底完成清退工作。期限比原来分别提前了1至2年。为巩固整治违法采砂制砂成果,防止关停的河道采砂点死灰复燃和新的违法采砂制砂点出现,绩溪县采砂制砂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县水务局进一步完善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制定每周执法巡查工作安排,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和整治工作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信息,调处电话举报、来访、部门转交的非法采砂制砂案情,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制砂行为。
——全市首批“技防河长”上岗。绩溪县针对境内河流众多,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在充分发挥行政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三大河长”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功能的同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在全市启动实施首家“河长制”视频监控(“技防河长”)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 “河长制” 关于河库管理中的要求,分别在登源河、扬之河2条主要河段的12处重点区域和重要水源翚溪水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上源、白石源、东风三座小(一)型水库安装图片监控设备,通过监控平台对视频监控区域的状况进行24小时预警、监控、跟踪,尤其是对倾倒垃圾、渣土、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进行动态监控,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绩溪用“技防”手段有效补充了河长制工作中“人防”的“短板”,在行政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日常巡河监管的基础上,发挥 “技防河长”的特有优势,为河湖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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