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

发布时间:2021-04-20 09:45 来源:市委党史地方志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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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军通判辛弃疾

              吴宗良

辛弃疾 (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山东历城(今济南)人。著名的爱国主义词人。历史学家辛更儒先生通过对新发现的《铅山辛氏宗谱》研究,认为辛弃疾于宋乾道元年至三年(11651167)的三年里,曾在广德军任通判。

辛弃疾自小由祖父辛赞抚养长大的,并向他灌输了爱国主义思想。宋绍兴三十年(116021岁时,即在他祖父去世后的第二年,参加抗金义军,并与耿京的义军“天平军”联合,任掌书记之职。他向耿京建议,应归附南宋,争取与宋军夹攻金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初,他奉耿京之命,到宋廷向高宗赵构面奏耿京及其“天平军”归附的意愿,得到赵构同意,并将“天平军”编入南宋军队。当他返回时,闻知耿京已为叛徒张安国杀害,便亲赴敌营,智擒叛徒,率众南归。归宋后被任命为江阴签判,至隆兴二年(1164)底离任。然而在11651167的三年里,却不知去向。三年后(1168)又在建康(南京)任通判。以后知滁州、抚湖南,官越做越大,其间两度落职,闲居江西上饶和铅山,后又复出, 68岁时去世。

根据著名历史学家邓广铭先生的早年的研究:辛弃疾的奏疏《美芹十论》应作于1165年,因其中有“官闲心定……越职之罪难逃”等语,认为这三年里辛弃疾是有官职的。文革结束后,学术研究复苏,对辛弃疾这三年的行踪,又有了各种新的解说。辛更儒先生研究了新发现的《铅山辛氏宗谱》,谱中有一篇辛弃疾任官的“简介”——《宋兵部侍郎赐紫金鱼袋稼轩历仕始末》其中写道:

“辛公稼轩名弃疾,字幼安……(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奉耿京表诣行在,补承务郎,天平军节度使掌书记。江阴军签判。广德军通判。司农寺簿。知滁州……”

19875月在济南召开的首届辛弃疾学术研讨会上,对辛更儒提出的辛弃疾在江阴签判任满后,就任广德军通判的结论,专家学者们在联系各方面情事考察,认为比较可信。从而,填补了辛弃疾生平研究的一段空白,广德的历史上也增添了一位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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