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7-00153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7-11 08:4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图解(视频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名称 《郎溪县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内容概述

《郎溪县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作为我县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企业规模小、业务日趋萎缩,导致建筑业产值及税收大量流失,亟待出台政策文件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国务院及省市及周边广德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筑业是我县经济基础性、支柱性产业,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县建筑业发展总体水平较周边发达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全县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49家,二级以上资质企业仅5家,一季度建筑业增加值为1.13亿元,去年同期为1.60亿元,下降29.4%,全市排名第七名,今年截至目前,我县15家库内企业完成产值仅2.9亿,县内项目的产值和税收大量流失。分析其原因,主要存在我县建筑业产业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外向度不高、本地业务日趋萎缩等问题,迫切需要按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我县建筑业加快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5月26日住建局牵头部分县直单位、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座谈;6月10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军同志召集相关县直部门进行了讨论研究。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借鉴其它地市经验,并征求我县建筑业企业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市实际,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在进一步征求发改、交运、税务、财政、统计、司法等10余个部门意见,并由分管常务县长两次召集相关关部门讨论后,形成了《实施意见》讨论稿。

四、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和建造方式,基本建成合理有序、适合企业发展的建筑市场环境;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履约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队伍,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实现全覆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建筑业新模式、新技术和新理念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通过出台制度,加大部门协作,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办法,鼓励房地产项目本地企业承建,提高本地建筑企业管理水平和项目承揽率,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到 2025年末,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 40亿元,新培育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1至2家;创建建筑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

六、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主要从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撬动房地产项目本地承建、提高放管服等要求,分4个部分17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一)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二)支持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三)加快转变建造方式和组织模式。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多部门协调沟通,信息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成立县建筑业相关协会、学会,共同推动建筑业改革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八、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现打造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目标

(二)协调部门联动。研究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工作,共享建筑业信息,形成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