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02XP/202104-00017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20: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法规,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财政部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财会〔2021〕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09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