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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10-13 10:4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宣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温馨提示,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宣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温馨提示 内容概述

宣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温馨提示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本周六(10月16日)开考,现就如下事项进行提示。

    一、考试地点

     1.考点安排:

    计算机考试: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宣城市薰化路698号

2.路线指引:

考生可乘坐3路、8路、10路、11路公交车,在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在学院西北门进入考点。

 

    二、考试时间

10月16日上午900-12:00(卷一)

10月16日下午14:30-17:30(卷二)

    三、疫情防控有关提示

请按照宣城市司法局发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应措施。

重点要求:

    1.在司法部报名系统(www.moj.gov.cn)“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中进行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信息填报(可补打卡);

    2.考前应试人员自行查询安康码信息、行程码信息。安康码、行程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

1)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前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从外省来(返)宣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安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安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口罩参考,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考生请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依次排队扫码、测温进入考点,等候测温时请保持1米距离。考试时要带齐应考证件:准考证和网报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不得进入考场

    四、温馨提示

    1.因疫情防控需要,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请各位考生尽量避免自驾前往,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应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应试人员除携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稿纸、耳塞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设备,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5.为确保顺利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的人脸识别对比,请考生朋友露出双耳双眉,不要让头发等其他装饰物遮挡面部,女性考生要提前整理好头发,勿化浓妆。

6.考点学院为各位考生朋友在食堂开通了就餐专用窗口,考生可在专用窗口购买餐券后在食堂就餐。就餐后可前往图书馆一楼“考生休息处”休息。下午考试前仍需在图书馆2楼入口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

 

   咨询电话:宣城市司法局   0563-3023962  

  

   附件:致宣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宣城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致宣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朋友:

    欢迎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是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

    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建立,我们倡议: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牢固树立诚信参考意识,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规范和纪律要求,维护良好考风考纪,自觉抵制考试不良风气,共同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考试环境。

    请大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手段参与作弊的违法行为,同时勇于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作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公平竞争。考试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部门等,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