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112-0000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12-02 10:4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主要负责人解读】吕雪峰解读促进法治工作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吕雪峰解读促进法治工作 内容概述 近年来,宣城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关于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突出“四个坚持”,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吕雪峰解读促进法治工作

近年来,宣城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关于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突出“四个坚持”,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三级联动,构建上下“同频共振”效应。

积极响应省厅作出的关于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战略决策部署,迅速启动,狠抓落实。一是在市级层面,市司法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活动举措,并得到市领导肯定支持;出台了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局副县级领导联系县、局机关科室与司法所结对帮扶机制;2020年4月,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10月,在旌德召开司法所建设观摩会;今年8月份,召开司法所建设分析推进会。二是在县级层面,各县市区司法局纷纷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落实方案,特别是郎溪县司法局提请县委、县政府两办出台了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是在司法所层面,各司法所积极争取并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结合省市县有关要求,查弱项、找不足,列出具体行动清单,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效应。

二、坚持抓重难点,全面形成“整体推进”格局。

始终把司法所业务用房、人员队伍、业务建设等作为司法所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是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上,积极贯彻落实省厅相关标准要求,对全市司法所进行逐个摸底分析,列出整改清单。两年来,全市4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改造、置换,全市司法所“外观”形象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去年9月沪苏浙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协作会、10月全省司法所示范培训会期间,与会代表先后观摩了旌德县司法所建设和“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情况,并予以高度好评。

二是在人员队伍建设上,采取编制向基层司法所倾斜、招聘辅助人员等措施,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

三是在业务建设上,通过开展培训、业务档案评比、业务科室深入基层交流培训座谈等活动,狠抓人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两年来,市县两级举办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班21期次。

三、坚持持续发力,激发基层“争先进位”活力。

始终把调动和激发基层工作活力作为重要手段,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形成“时时在状态”的良性氛围。

一是开展季度巡查活动,构建“压力”常态。近两年来,市局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带队,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督查司法所建设情况,交流座谈司法所建设实际问题,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沟通协商解决司法所困难。

二是开展互学互评活动,构建“活力”动态。今年7月份,采取交叉检查学习的形式,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围绕司法所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深入其他县市区司法所开展互学互评活动,在每个县随机抽查3个以上司法所,评查互学,取长补短。

三是开展达标上榜活动,构建“激力”状态。今年11月份,出台了司法所达标上榜活动方案,设立“荣誉榜”,拟对已达标司法所进行“张榜公布”,引导基层司法所积极达标上榜、争先进位。

四、坚持彰显职能,充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始终树立“建为用、练为干”的意识,指导基层司法所围绕乡村振兴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治家庭”“法治家庭标兵户”“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以及“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3个,培育县级“法治家庭示范户”10000个、市级“法治家庭标兵户”1000个、“最赞心动法治家庭”100户、“法律明白人”5876名、“法治带头人”785名。去年底我市“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荣获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市命名“市级标准化调委会”60个。大力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试点,全市已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554个,有力提升了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关做法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与好评。积极挖掘总结提炼矛盾纠纷调解文化,在旌德县朱旺村设立了“九井十三桥法治文化馆”,总结提炼推广了“‘两水’调解法”,旌德县司法局“‘两山两水’推动基层治理‘十全十美”也荣获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

三是积极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把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作为重点人群管理对象,积极落实衔接和教育管理、帮扶措施,未出现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全市两类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标准要求。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厅要求相比,我市司法所建设在人员队伍、业务用房、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此次全省司法所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议精神,以新的姿态、更高的要求,持续发力,努力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