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明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1 00:00
来源: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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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郑明才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黄煌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潘万金同志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戴高军同志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
孙跃进同志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虹宁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和睦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青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戴来永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孙恒志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隋成彬、胡竹青二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达同志任市旅游局(侨、外办)副局长(副主任);
张春霞同志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免去胡学强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汪拥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储德友同志的市旅游局(侨、外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爱华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