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曙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3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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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曙光同志任市金融办(上市办)主任;
雷江升同志任市金融办(上市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波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航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余艳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玲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苗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宏峥同志任市水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笑慧同志任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刚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铁军同志任市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行长魏武同志挂职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二年;
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网络阅评处副处长汪侃同志挂职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二年。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