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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201-19296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吴环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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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吴环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1-04
关于吴环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吴环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谋林的提请,经20111231宣城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袁风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胡少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许志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德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万小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郑开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秘宣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少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

  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王宏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风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胡少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鸿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司含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许志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胡德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万小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