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根据省审计厅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实施46个审计项目。
一、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根据省厅统一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进行审计。2015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2、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由省厅统一组织,对2012年至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地方试点或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调查。2015年8月开始,11月结束。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由省厅统一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2015年1月开始,4月上旬结束。
二、财政审计
4.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宣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库具体组织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15年1月开始,5月底前结束。
5.市直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美好办、市铁路办、市台办、市敬亭山管委会、市红十字会、市金融办、市委党史研究室等1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15年1月开始,5月底前结束。
各县(市、区)财政审计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
6、市本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1)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泾县县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2015年9月开始,12月结束。
(2)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金融办、市委党史研究室等8个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其中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委党史研究室与预算执行审计联动。2015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各县(市、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根据各自交办、委托情况自行确定。
四、政府投资审计
7、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定)。根据市政府20号令,对宣泾路改建工程、市医院急诊外科大楼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8、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定)。对环城大道三标、滨湖路、殷村水库、宛溪路道路延伸、水阳江东南段路面、市廉政风险防控基地、泰和路道路等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9.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复审(市定)。对社会中介机构已审计的3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复审。2015年9月开始,11月结束。
各县(市、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涉外审计
10、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由省统一组织对世行贷款综合林业发展泾县、旌德子项目,世行贷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宁国子项目审计。2015年2月开始,6月结束。
六、专项审计核查
11.“六项经费”审计核查(市定)。市直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201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支出、津补贴、会议费、政府采购费用专项审计核查。2015年1月开始,11月结束。
七、领导交办任务
12、领导交办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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