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44967/201711-0034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意见 |
成文日期: | 2017-11-22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
发文字号: | 宣政办〔2017〕38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教体局群体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3033046 |
索引号: | 003244967/201711-00346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意见 | ||
成文日期: | 2017-11-22 |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 ||
发文字号: | 宣政办〔2017〕38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教体局群体科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3033046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
实施意见
宣政办〔201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发展我市健身休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打造“皖南川藏线”域内健身休闲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将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知名、皖南最佳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区域。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日趋合理,消费能力明显提升,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加密切,健身休闲群体逐年增加,产业总规模达到60亿元,创建3个以上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或单位、6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30个以上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创建3个以上省级体育特色小镇,创建5个以上省级体育生态公园,打造5个以上国家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二、突出发展主题,进一步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
(一)优化区域布局。依托宣城山水资源和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等特点,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区积极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构建特色鲜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市区要依托市体育中心、健身会所、门面房、闲置厂房等资源,重点发展健身业、服务业等健身休闲产业。依托敬亭山、柏枧山、丫山、石佛山、太极洞等山地资源,重点发展露营、登山竞速、徒步穿越、攀岩速降、拓展等山地户外健身产业。依托宛陵湖、南漪湖、昆山湖、桃花潭、天子门水库、青龙湾、港口湾水库等水上资源,重点发展摩托艇、赛艇、皮划艇、龙舟、滑水等水上运动。依托我市独特自然条件和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皖南川藏线”等优质资源,加快发展汽车、摩托车赛车场及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户外运动产业,着力打造宣城市“人文盛首,文房四宝”露营地产品群。依托我市空域资源,加快培育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动力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户外运动产业。依托徽杭古道、吴越古道、丫山古道、旌歙古道等古道资源,打造若干条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为迎接2022年冬奥会在我国举办,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设旱雪场、旱冰场、仿真冰场、可拆装冰场等替代性冬季运动场地。积极支持广德县东亭乡、宣州区狸桥镇、泾县蔡村镇、旌德三溪镇、郎溪姚村乡等乡镇打造安徽省体育特色小镇。加快推进各县市区体育生态公园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力争在3-5年内创建5个以上安徽省体育生态公园。
(二)完善网络布局。各县市区要在加快完善公共场地设施和运动场所建设的同时,积极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三、突出提升主题,进一步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水平
(一)打造宣城特色产业。市教体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山水运动资源调查、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调查,摸清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自然、人文基础条件。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本着立足现实、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本土特色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我市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
(二)培育骨干企业。加强对我市现有健身休闲产业扶持力度,使之做大做强,更具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动我市传统制造业向健身休闲产业转型,鼓励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制造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打造全产业链。支持我市健身休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管理输出等方式,提升企业集群化和规模化水平。
(三)发展中小微企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为我市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创造条件。贯彻落实《宣城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通过专项资金、信贷支持等方式扶持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发展。支持退役运动员、体育类专业大学生等群体创业,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快培育品牌赛事。积极支持泾县桃花潭龙舟赛、泾县油菜花马拉松、徽杭古道跑山赛、敬亭山登山比赛、环宛陵湖马拉松等传统赛事和自主品牌赛事活动的开展,积极鼓励各县市区举办或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知名度、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的健身休闲品牌赛事。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健身休闲产业对相关产业带动作用,加快我市健身休闲与旅游、文化、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健身休闲产业新业态。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契机,整合我市现有健身休闲产业资源,促进健身休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突出服务主题,进一步完善健身休闲功能
(一)普及日常健身运动。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通过举办市运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登山比赛、迎春长跑、马拉松比赛、自行车比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大力推广登山、攀岩、路跑、自行车、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台球、棋牌、广场舞、体育舞蹈、钓鱼、徒步、工间操等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运动项目。
(二)传承和推广民间传统健身休闲运动。积极推广养生健身气功、太极拳、武术、龙舟等民间传统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加强花鼓灯、马灯、狮子舞、旱船、跳五猖等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健身休闲产业相互融合开展。
(三)壮大社会体育组织。为满足全民健身的需求,要加快我市民办非团体或社会组织的发展。各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加强指导服务,支持我市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团体等社会组织设立和发展。要深化体教结合,积极推动学校开展各项体育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建省级、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积极推动我市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体育健身组织,推动城乡健身休闲活动开展和普及。
(四)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快我市体育中心建设步伐,整合我市现有体育场馆资源,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在非工作日向社会开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补贴等形式,推进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筑物屋顶、地下室、公园绿地、社会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引导公益性体育设施设备优先向住宅区配置。积极探索管办分离、公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机制,实现体育场馆市场化经营,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日益增长的健身休闲需求。
五、突出消费主题,进一步改善体育健身休闲环境
为促进体育健身休闲消费,带动我市经济快速增长,要进一步改善我市体育健身休闲消费环境。各级要普及健身知识,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促进更多的人群参与健身休闲活动。鼓励健身休闲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试点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实施特惠商户折扣。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体育活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体育保险险种,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加快打造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赛事、活动、场馆等信息,提供健身指导,引导体育消费,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空间。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相关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要加强职能建设,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二)优化规划和土地政策。积极引导健身休闲产业用地控制规模、科学选址,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三)完善投入机制。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保持适应。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健身休闲场所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健身休闲企业税费成本。
(四)加强人才保障。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五)强化督查落实。建立体育大数据平台,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完善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身休闲产业监测机制。市教体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