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44967/201303-8604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3-03-19 | 成文日期: | 2013-03-19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003244967/201303-8604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3-03-19 |
成文日期: | 2013-03-19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指导宣城各县市区、乡镇的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宣城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234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展望至2030年。
一、规划依据及现状特征
(一)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
(2)《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
(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
(4)宣城市及下属县市、乡镇总体规划;
(5)宣城市及下属县市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6)宣城市及各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二)宣城市村庄现状特征
总体上宣城市域村庄呈现较为显著的空间特征,一是沿河流水系(以北部圩区和南部山间小溪流为主)和交通要道分布相对密集(以南部山区较为明显)。二是北部圩区人均耕地较多、交通通达性好等因素促进了该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密集,村庄规模较大(约560人/村庄)、密度较高(0.58个村庄/平方公里),呈成片式布局;中部丘陵区人均耕地及交通通达性等介于北区和南区之间,经济基础良好,村庄规模较适中(约520人/村庄)、密度适中(0.42个村庄/平方公里),为避开地质灾害、发展特色产业,村庄沿缓坡及地势低平地区分布;南部山区人均耕地较少、交通通达性较差、地形复杂,村庄规模较小(约370人/村庄)、密度较小(0.35个村庄/平方公里),村庄零星布局。三是北部圩区和中部丘陵区以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村庄为主,南部山区以徽文化特色明显的古村落为主。
二、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顺应全市广大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村镇建设和示范带提升为重点,以农村清洁工程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加大投入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推进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将宣城农村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宽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乡村。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到2016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市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
秉承“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体推进、分类指导;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
三、空间布局
(一)村庄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村和自然村两级村庄体系。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空间体系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11134”工程,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市域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一个城镇群体和四条城市(镇)与产业带及多个点状分布”的城镇网络空间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宣城市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将宣城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路径规划为“七点、十带、三片”的空间格局,实现美好乡村建设的点轴带动效应和分片分类指导。
1.于城市主要门户节点规划“七点”
宣城主节点、面对太湖方向的主门户广德郎溪节点、面对杭州方向的主门户宁国节点、面对黄山太平湖方向的泾县节点、面对徽州区、歙县、婺源方向的绩溪旌德节点。
2.沿主要交通沿线规划“十带”
宣州区狸桥至水东示范带、洪林至文昌示范带,郎溪县214省道示范带,广德县东卢山水画廊示范带,宁国市215省道示范带、港口至千秋关示范带,泾县322省道琴溪至云岭至桃花潭示范带,绩溪县登源河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带、215省道生态特色产业示范带,旌德县205国道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带。
3.依据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划分“三片”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即南漪湖周边片区,包括宣州区(除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外乡镇)、郎溪县(除姚村乡)、广德县(除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突出土地整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提升、风貌塑造和文化保护等内容。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包括宣州区(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泾县、广德县(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宁国市、郎溪县(姚村乡)。以优化人居环境,突出风貌为重点。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包括旌德县和绩溪县,以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民风民俗为重点;加强综合配套与人居环境建设,突出山村空间肌理,彰显传统风貌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三)村庄布点
1.统筹乡村人口分布
为优化宣城市村庄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到2016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5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450个,建设自然村约3000个;到202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3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661个,建设自然村约2300个;到203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600个左右,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建设自然村约1800个。
2.分区村庄规模
依据现状,逐步引导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2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5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各中心村、自然村人口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美好乡村布点规划阶段参照以上标准作适当调整,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鼓励将中心村规模做大。)
(四)分类引导
1.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村庄按照区位与交通条件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城郊型村庄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对接,乡村型村庄注重自身各项设施的配套。
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美好乡村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四种模式。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
四、建设要求
(一)总体原则
在村庄建设和整治中,要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做到尊重自然、注重安全、远近结合、因地制宜。
(二)村庄选址与布局
1.村庄选址
村庄选址应遵循安全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便于基础设施配套;尽量不占或少占优质农田,对原村庄用地要及时进行复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自然条件,提倡相对集中。符合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并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避开国家、省、市在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应当避让的区域。
2.村庄布局
村庄布局一是要有利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村产业调整。二是要基于现状,避免大拆大建;三是要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四是要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布局模式;五是要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六是不得随意砍伐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破坏林地、湿地和水面等自然地形地貌;七是根据丘陵山地、丘陵、水网等不同地形地貌特点,采用不同的设计手法。
(三)建筑风貌
尊重村庄现有建筑风貌,避免不必要的建筑形体及风格改造,对圩区、丘陵、山区等不同地形环境所形成的地方建筑特色进行梳理整治,建筑色彩不得使用红、黄、蓝等三原色,鼓励引导徽文化元素的应用,体现乡土气息,新建建筑不宜超过三层,使用新型建筑材料。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新建建筑结合当地水系环境布局,强调与原有建筑轮廓线组合的流动性及柔美曲线的形态塑造,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改造,并不强调对原有建筑形式整合统一。
中部片区(丘陵为主):居住较密集,为现代与传统相对有序并存的建筑风格,新增建筑结合当地自然地势与原有村庄分形发展。现代建筑风貌区的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进行改造,传统建筑风貌区的现代建筑保持色彩协调且运用攀援植物造景的形态空间设计。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居住相对分散,为传统建筑风格,新增建筑与原有村庄的风貌及尺度相协调,原有现代建筑改造在空间尺度、建筑形式、色彩肌理与历史建筑协调,突出徽派建筑风格。
(四)景观风貌
1.村口景观
村口景观应注重传统水口文化的打造,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传承传统文化的前提下,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标志性景观效果。
2.水系景观
加强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结合村庄布局,通过梳理、整理水系,进行景观建设,包括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平台及修正岸边植物等内容。水体护坡宜采用自然护坡、适度采用护砌,营建村庄特色水系景观。
3.村庄景观
村庄景观营造以自然淳朴风格为主,充分尊重原有村庄空间肌理及历史文脉,利用现状要素有选择地赋予村庄新的景观和功能属性,运用保护与再生设计理念创作地域特色景观,延续村庄地域文脉。完整传统空间结构并能长期健康发展的地方特色聚落,注意保护和利用。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本着适地适树原则,多采用乡土树种,种植经济果林。
4.公共活动空间
从村落布局结构、功能流向出发,适应当地村民的生活方式和劳作习惯,结合村庄土地利用格局,选择自然集聚、可达性强的场地作为村庄公共活动中心。
公共活动场地景观与功能相协调,充分利用地方物种和材料塑造村民喜闻乐见的公共活动空间。
5.庭院景观
庭院景观满足农民生活和生产需求,满足农用车辆暂停、谷物晾晒和家禽家畜活动的空间需求。绿化植物选择应以实用性的瓜果蔬菜为主,欣赏性的花木为辅,建设能创造经济效益和美化空间双重功效的经济庭院。注重对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鼓励村民利用地方特产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景观效果。庭院景观可综合考虑沼气池、雨水回收利用等统筹考虑。
(五)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
1.配置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尽量与公共活动中心相结合,对于有一定规模的,结合村庄道路形成街市。村内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村口。幼儿园、小学应结合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2.配置内容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要坚持乡(镇)域共建共享原则统筹配置。
中心村配置“10+(2)+
“10”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健身活动广场(结合现有场地、有一定的绿化)、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
“(2)”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及农贸市场。
其中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等建议与公共服务中心合建;同时依据乡(镇)域规划,小学和农贸市场应在满足均衡化和共建共享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交通便捷性。
4项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含公交停靠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
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微动力、生化处理、沼气等处理方式,实现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有拆并意向的村庄,可先配置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自然村配置“2+1”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2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健身活动场地和便民超市(可结合农户)。
1项基础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
自然村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厕。
※注:根据各中心村和自然村实际情况,以上列出的某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可集中建设、综合利用,形成资源共享。
(六)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工程
(1)道路选线
道路选线宜顺应地形,避开不良工程地质。结合村庄(集中居住区或聚集点)布局规划;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保持既有农田水系(排洪、灌溉)的完整性。
(2)道路宽度
合理道路宽度。建议新建道路的主要道路一般在4
(3)使用材料
路面材质使用水泥、块石、混泥土砖等地方材料,节约成本,体现地方特色。
村村通道路使用水泥硬化,村内道路和户户通道路采用乡土材料。
(4)停车场设置
住宅建筑停车按每户1个停车位的标准适当配置。多层公寓住宅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设置。公共建筑停车场地虚选择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
2.水系工程
在保护自然水体基础上,做到理水、活水,防止水体被污染、占用,营造江南水乡之景。
山区:保证水体自然原生态;圩区及丘陵地区:建议村村有水塘。
3.给水工程
(1)距集镇
(2)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选择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查。
(3) 综合用水指标选取近期为
4.排水工程
(1)建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出。
(2)新建农户应同步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现有农房应加快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3)距集镇
5.燃料
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天然气。不具备生活供气条件的村庄,应优先推广使用新型燃具、灶具,倡导使用沼气、秸秆、农作物残弃物等燃料,鼓励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探索秸秆发酵沼气、大中型畜禽粪便处理沼气等集中供气试点和推广工作。
6.供电工程
线路采用架空线方式,路径沿村通道路架设,特殊地段可结合地形确定路径。乡(镇)村供电电压等级宜为380/220v,集中聚居点宜为10kv。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
低压架空线对构(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变压器和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各自接地。
7.消防工程
农村消防是关系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在强化村民消防意识、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时,完善农村消防设施的建设也十分必要,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可从以下几点来开展。
(1)使用农用车、灌溉机动泵、水带、水囊等农用设施,利用村庄的河流、水塘、水库、水井等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枪、水带,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消防泵等专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2)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要在村内主要路口设置消火栓。
(3)村内道路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保障消防车通行。
8.通信工程
(1)有线电视:结合当地广电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有线电视网络。在集中居住区设有线电视节点,按光纤/同轴电缆混合有线电视网方式进行组网,实现有线电视100%入户。
(2)通讯规划 :结合当地通信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实现村村通电话。集中居住区外通信线路宜采用架空敷设,居住区内宜采用直埋方式;乡镇实现光纤到乡,有条件的地区光纤到村,通信线路优先选用光纤;依据移动通信基站服务半径的要求预留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
9.环卫工程
(1)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倡导“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作,鼓励垃圾的综合利用,努力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再生资源化水平。
(2)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生活垃圾按“户分类”,倡导农户参与垃圾分类、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将生活垃圾将按“灰土、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为四类,并将其分别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各类生活垃圾近期收集应实现容器化、密闭化管理,垃圾桶(箱)要便于投放、运输且不影响周边住户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15-30户设置一个,确保服务半径不大于
(4)结合村庄规模及聚集形式每个村庄至少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站(房),站(房)前应有适当的道路宽度满足车辆进出的硬直化路面,方便转运,与周边农宅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护绿带。
(5)近期垃圾清运设施主要采用专用人力收集垃圾车、专用机动三轮车等
(6)保洁队伍应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备清洁人员,每个村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人员。
(7)按照“户分类”推广进度,每个乡镇建1个可堆肥垃圾处理站、2至3个垃圾资源回收站。每个村要选定灰土处置场所,就地处理本村灰土。农村垃圾密闭化建设的镇级和村级小型垃圾中转站继续用于收集中转“其他垃圾”。
10.减灾
应采取主动防灾方式,注重地质灾害和防洪规划,保障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基础设施。大中型村庄道路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并在较为开阔的安全地带设置避难场所。集中供水的村庄应布设消防栓等设施,不具备集中供水条件的,可利用既有水系或建设人工消防水池满足消防要求。村庄防洪应达到当地和流域防洪标准,易涝地段应规划建设排涝设施。
(七)产业发展
结合自身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工业进入工业园区,依托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畜牧水产养殖、观光农业、苗圃蔬菜种植基地等特色产业,形成“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格局。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以水产养殖、加工为主的渔业及其观光渔业及农家乐为附加产业,代表地区主要是水阳镇、狸桥镇等水资源丰富的圩区;同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以茶叶、毛竹、林木、板栗、苗木花卉和蔬菜种植为主导的林业及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和加工为附加产业的田园经济,代表地区为宁国、广德等低山丘陵地区;以红色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代表地区为泾县的茂林镇。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以古村落、古建筑和民俗文化为载体的乡村旅游业,依托农村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加快从建设新农村向经营新农村转变,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和乡村休闲旅游型特色村,代表地区为旌德县江村、绩溪县龙川村、湖村、冯村、石家。
(八)历史风貌保护
1.对村庄始建年代久远、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巷、传统民居以及祠堂、庙宇、亭榭、牌坊等建筑(构)物、古树名木要合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2.对风貌、特色较为典型,质量较好的历史建筑,以及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较高的建筑应编制保护规划。
3.对建筑风貌和主体建筑较好,在保护其建筑的格局和风貌不变的同时,着重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适应现代居民生活需求。
4.通过改变建筑造型等方式改造周边与历史建筑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保持与历史风貌协调。
五、近期行动建议
(一)分步实施
2013年,全市重点培育建设150个中心村,整治600个自然村,提升100个特色村。从2014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9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改造25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
(二)保障措施
1.规划引领
编制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域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做好分期建设和村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保障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
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民间资本、村级资金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美好乡村建设能力。
附件1
宣城市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序号 |
名称 |
2012年 |
2016年 |
2020年 | ||||
中心村数(个) |
本次规划指标 |
本次规划指标 | ||||||
中心村数(个) |
达标数(个) |
达标率 (%) |
中心村数 (个) |
达标数 (个) |
达标率 (%) | |||
|
宣城市 |
782 |
750 |
450 |
60 |
730 |
661 |
90.5 |
1 |
宣州区 |
187 |
187 |
94 |
50.3 |
182 |
164 |
90.1 |
2 |
郎溪县 |
90 |
90 |
47 |
52.2 |
87 |
79 |
90.8 |
3 |
广德县 |
131 |
117 |
82 |
70.1 |
114 |
103 |
90.4 |
4 |
宁国市 |
99 |
99 |
80 |
80.8 |
97 |
88 |
90.7 |
5 |
泾县 |
136 |
125 |
63 |
50.4 |
122 |
110 |
90.2 |
6 |
绩溪县 |
76 |
73 |
53 |
72.6 |
71 |
65 |
91.5 |
7 |
旌德县 |
63 |
59 |
31 |
52.5 |
57 |
52 |
91.2 |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根据《全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附件2
宣州区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序号 |
名称 |
2012年 |
2016年 |
2020年 |
| ||||
中心村数(个) |
本次规划指标 |
本次规划指标 |
| ||||||
中心村数(个) |
达标数(个) |
达标率 (%) |
中心村数(个) |
达标数(个) |
达标率 (%) |
| |||
|
宣州区 |
187 |
187 |
94 |
50.3 |
182 |
164 |
90.1 |
|
1 |
水阳镇 |
28 |
28 |
14 |
50 |
28 |
25 |
89.3 |
|
2 |
狸桥镇 |
13 |
13 |
7 |
53.8 |
13 |
12 |
92.3 |
|
3 |
养贤乡 |
11 |
11 |
5 |
45.5 |
11 |
10 |
90.9 |
|
4 |
朱桥乡 |
7 |
7 |
4 |
57.1 |
7 |
6 |
85.7 |
|
5 |
五星乡 |
5 |
5 |
3 |
60 |
3 |
3 |
100. |
|
6 |
古泉镇 |
6 |
6 |
3 |
50 |
5 |
5 |
100 |
|
7 |
沈村镇 |
7 |
7 |
3 |
42.9 |
7 |
6 |
85.7 |
|
8 |
寒亭镇 |
8 |
8 |
4 |
50 |
8 |
7 |
87.5 |
|
9 |
文昌镇 |
5 |
5 |
3 |
60 |
5 |
5 |
100 |
|
10 |
杨柳镇 |
10 |
10 |
5 |
50 |
10 |
9 |
90 |
|
11 |
周王镇 |
7 |
7 |
4 |
57.1 |
7 |
6 |
85.7 |
|
12 |
溪口镇 |
9 |
9 |
5 |
55.6 |
9 |
8 |
88.9 | |
13 |
新田镇 |
7 |
7 |
3 |
42.9 |
7 |
6 |
85.7 | |
14 |
黄渡乡 |
10 |
10 |
5 |
50 |
10 |
9 |
90 | |
15 |
水东镇 |
10 |
10 |
5 |
50 |
10 |
9 |
90 | |
16 |
向阳镇 |
9 |
9 |
5 |
55.6 |
9 |
8 |
88.9 | |
17 |
孙埠镇 |
8 |
8 |
4 |
50 |
8 |
7 |
87.5 | |
18 |
洪林镇 |
12 |
12 |
6 |
50 |
12 |
11 |
91.7 | |
19 |
金坝办事处 |
10 |
10 |
5 |
50 |
8 |
7 |
87.5 | |
20 |
天湖办事处 |
5 |
5 |
3 |
60 |
5 |
5 |
100 |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附件3
郎溪县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序号 |
名称 |
2012年 |
2016年 |
2020年 | ||||
中心村数(个) |
本次规划指标 |
本次规划指标 | ||||||
中心村数(个) |
达标数(个) |
达标率 (%) |
中心村数 (个) |
达标数 (个) |
达标率 (%) | |||
|
郎溪县 |
90 |
90 |
47 |
52.2 |
87 |
79 |
90.8 |
1 |
建平镇 |
18 |
18 |
9 |
50 |
17 |
16 |
94.1 |
2 |
梅渚镇 |
8 |
8 |
4 |
50 |
8 |
7 |
87.5 |
3 |
新发镇 |
9 |
9 |
5 |
55.6 |
9 |
8 |
88.9 |
4 |
凌宣乡 |
10 |
10 |
5 |
50 |
9 |
8 |
88.9 |
5 |
飞里镇 |
12 |
12 |
6 |
50 |
11 |
10 |
90.9 |
6 |
涛城镇 |
9 |
9 |
5 |
55.6 |
9 |
8 |
88.9 |
7 |
毕桥镇 |
5 |
5 |
3 |
60 |
5 |
5 |
1 |
8 |
十字镇 |
9 |
9 |
5 |
55.6 |
9 |
8 |
88.9 |
9 |
姚村乡 |
10 |
10 |
5 |
50 |
10 |
9 |
90 |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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