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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608-0003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它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6-15
索引号: 003244967/201608-0003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它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6-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预期目标、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加快我省普惠金融发展,省政府决定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要求,又紧密结合安徽金融改革发展实际,着眼于使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出发,提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项任务及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贯彻中央精神。《实施意见》对于国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任务要求,均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做到贯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二是突出体现安徽特色。《实施意见》紧扣我省金融改革发展持续推进的工作,如,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推进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广续贷过桥资金、“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税融通”业务等,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延续深化。三是突出政策操作性。《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等具体要求,便于操作,也便于监督检查。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阐明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总体思路是,引导各类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重点围绕健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针对银行业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徽商银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组织提出了具体的任务举措。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主要是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有效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重点围绕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着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拓展保险广度和深度、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任务和举措。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主要是推进普惠金融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重点围绕完善普惠金融制度规范、加强普惠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制度规范和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的措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政策支持和风险防控、加强组织领导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

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意见,按年度对本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政府金融办将会同安徽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