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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05-0023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市信访局关于对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索引号: 003244967/201705-0023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市信访局关于对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市信访局关于对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 来源: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敏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县两级编办、公安、司法部门会商和梳理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提高基层信访工作待遇

目前,根据基层“三定”方案规定:在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设立来访接待室(领导接访室),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明确中心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职责。另据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第二款之规定: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故你所提落实专职编制、信访办主任高配问题,现无政策支持。鉴于基层信访工作确实繁重和从事信访工作人员的实际现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落实在岗信访干部待遇。

二)关于依法严惩违法信访行为

我市一直着力推行“双向规范”,一方面依法规范各级机关信访工作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信访,对于非访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近年来,全市共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人35人,判刑6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信访秩序工作力度,对违法信访行为坚决打击,树立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于科学考核问责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推动信访工作的有效手段。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5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规定》,对何种情形给予问责详细明确规定。今后,我们将严格按文件执行,做到不唯信访数量问责,而是主要针对政策不落实、决策不科学、行政不依法、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环节不到位等失职失责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完善科学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精准问责”。

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宣城市政府信访局

2017年3月28日

联系人:韩鑫,联系电话:261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