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2017年第88号提案的答复
陈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防雷设施建设,力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雷电相关情况概述
我市年平均雷暴日数为39.3天,最多的年份达57天,属雷电高发区。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我市因雷击造成17人死亡、4人受伤,电子信息设备受损、房屋受损等雷灾发生多起,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的雷电灾害发生有以下特点:一是人员伤亡和房屋受损的雷电灾害主要发生在农村;二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等电子信息系统的成灾率较高,危害也较严重(占整个灾害的80%以上)。
二、防雷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建设了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利用闪电定位系统,对雷电实时监测,并通过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向公众发布雷电预警信息。
(二)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建设情况。近年来,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规范化,防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大大降低了雷电灾害的发生几率。
(三)老旧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情况。老旧小区建筑物、老旧办公楼等防雷设施陈旧或损坏,且长期没有进行安全检测,有部分老旧建筑没有安装防雷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农村防雷设施建设情况
1、农村新建公共建筑物在住建部门报建审批的都按规范要求安装了防雷设施。
2、农民自建房几乎都未安装防雷设施。
3、农村没有建设公共防雷设施(比如避雷亭等)。
三、农村防雷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3〕170号),对农村雷电灾害防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防雷工作的开展。
(二)研究绘制了宣城市雷电灾害风险综合区划分布图,为划定雷击村、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灾情调查、防雷装置设计、防灾减灾提供了科学参考依据。
(三)对农村依规报审的项目,开展防雷图审、防雷装置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
(四)经常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学校讲座等形式开展防雷科普知识宣传。
(五)为农民自建房防雷设施设计、施工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四、农村防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防雷常识缺乏,甚至存在迷信思想。
(二)防雷科普宣传方式少、范围窄,宣传深度不够。
(三)农民自建房几乎都未安装防雷设施,户外也没有任何公共防雷设施可供躲避。
(四)农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等基本都是架空布设,给雷电入侵提供了通道。
(五)宣城有多个雷击村,有的村庄只要一遇到雷雨天气便会发生雷电灾害。
(六)农村地域广住宅分散,为防雷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七)农村公共防雷设施建设经费落实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雷电灾害防御机制,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农村集体(农民)的主体责任,住建、安监、气象、美好办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领域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制定减灾方案,细化减灾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农村防雷管理与服务保障
1、健全以政府主导、气象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的农村防雷管理机制。把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加大对农村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农村雷电灾害普查,建立雷电灾害数据库,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划定农村雷电灾害高风险区域。
3、依法强化农村防雷安全行政审批。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设行政许可必备程序,凡新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交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必须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将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农民新建住宅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农民做好自建房的防雷设施安装。
4、大力推进防雷技术干部下基层活动。安排专门人员组成农村防雷技术服务小组,对农村地区既有防雷设施开展定期安全检测和服务,确保各项避雷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地点及公共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农村实际,切实做好农民自建住宅防雷设施的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自建房防雷措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农民雷电灾害防范意识和自建房的防御雷电能力。
5、建立完善农村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村级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加强气象信息员培训,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做好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灾情报告、灾情调查、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工作。
(二)加大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
1、大力实施科普宣传活动。将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科学术语、防御雷电灾害的专业知识和雷电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转化为群众理解的科普语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共电子显示屏、手机、固定电话反拨系统、科普讲座、宣传挂图(卡片、手册)、电视宣传片、防雷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
2、建立科普宣传服务点。在农村学校、村委会、超市、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便民服务点,设置宣传展板,代发宣传单等开展防雷法规、防雷避险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农民防雷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农村防雷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总要求,确保所有美丽乡村中心村的“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要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必要的雷电灾害防御措施。所涉及的建设资金应当从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总投资中按比例统筹。
2、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总要求,确保美丽乡村的所有供电线路、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燃料工程(包括天然气管网、中小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中型秸杆发酵沼气、畜禽粪便处理沼气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和堆场等设施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建设雷电灾害防御措施。所涉及的建设资金应当由建设单位从项目总投资中按比例统筹。
3、在雷击村田间地头适当位置,通过建造避雷亭等防雷设施,在易遭雷击的场所醒目位置固定悬挂警示标志,建设农村野外防雷示范工程,解决雷电天气农民野外应急躲避的问题,保护农民生命安全。所涉及的建设资金应当由各级政府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4、建设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系统。在雷击灾害多发的村庄布设大气电场仪,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预测精度。所涉及的建设资金应当由各级政府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5、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中心村适当位置布设电子显示屏,利用手机群发平台将雷电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电子显示屏等第一时间发布。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电话:0563-2531006
2017年7月5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