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2017年第2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05 00:00
来源:市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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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少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南漪湖 治理水环境》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南漪湖湖区的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管理工作,我委渔业渔政局下设南漪湖管理站,该站的工作职责是保护湖区水生动植物资源、加强渔业渔政管理、保障湖区渔业生产安全。现将我委在南漪湖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1、拆除养殖围网,保护南漪湖生态环境
自2007年起,市、区(县)政府对湖区近9万亩的养殖水面进行逐年压缩,拆除了大量的养殖围网。截止2013年4月底,养殖围网基本拆除完毕,实现了退养还湖。围网的拆除,减少了因养殖投入大量的水产饲料对湖区水质的影响,对湖区的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实行禁渔制度,养护南漪湖渔业资源
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确保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多年来我市在南漪湖实行严格的禁渔制度,禁渔期从每年3月20日至8月28日。封湖禁渔期间,除青虾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捕捞外,禁止其他任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湖区的渔政管理工作,加大巡湖的频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确保封湖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3、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补充湖区渔业资源
为增殖渔业资源,扩大水生生物种群,从2012年起,我委连续六年在南漪湖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放养大规格鲢鳙鱼苗277万尾。通过这几年增殖放流的效果来看,南漪湖鲢鳙鱼产量明显提高,湖区水质明显改善。
4、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为进一步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我委在沿湖周边地区积极推广猪(禽)—沼—果(茶、菜、粮)、经果林立体种养、水田立体生态种养、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等五大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5、认真贯彻“减船退渔”政策,降低捕捞强度
自2016年“减船退渔”政策开始实施,我市已有250艘渔船申请“减船退渔”,并拆解完毕。2017年,已有70余艘渔船申请“减船退渔”。同时,我委对南漪湖湖区继续实行捕捞渔船“双控”管理(即捕捞船舶总功率和船舶数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渔业船舶入渔,渔船总量只减不增。加大对持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渔业捕捞资格。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湖区渔业捕捞强度,对渔业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
今年1-5月份,南漪湖管理站共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172次,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捕捞渔船195艘,查获电捕器7台套,没收电瓶6台、电拖网3部、小电扒网2部,取缔大网箔2230米,处罚3人。
二、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流入南漪湖的河流如新、老郎川河等带来的污染给南漪湖渔业资源和湖区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导致南漪湖鱼类锐减,水草覆盖稀疏。
2、南漪湖通往长江的河道,在马山埠处建立了节制闸,切断了鱼类生殖洄游通道,影响鱼类洄游繁殖和南漪湖的水体交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南漪湖水质变差和渔业资源的减少,给湖区水生生物资源造成影响。
3、南漪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资金总体投入不足,人力、物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农业部《渔业捕捞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继续争取资金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推广新模式新技术,强化渔政执法管理等措施,保护现有鱼类种群,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南漪湖生态环境稳定。
3、继续实施捕捞渔船“双控”管理,开展“减船退渔”工作,努力做到“愿退尽退”,降低南漪湖捕捞强度,进一步加强南漪湖生态修复。
4、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南漪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王贵元
联系电话:2718096
宣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