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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06-0023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宣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23
索引号: 003244967/201706-0023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宣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23
关于宣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2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管[2017]54号

关于宣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凤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集中规范我市公路沿线及乡村广告牌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提案》指出了当前我市户外广告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值得我们借鉴。现结合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2015年5月,市政府印发《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管理职责及规划设置、许可、经营、维护等方面管理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市本级城市规划区以外及各县市范围内户外广告由所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管理。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宣城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在2009年编制的《宣城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08-2020)》基础上进行修编,补充注入新的适应实际的内容,更加注重整体协调和区域分类设置,体现地方特色。

二、严格户外广告审批管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住建部第697号)和《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明确了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对户外广告设置,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对准予建设的,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确保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对未经许可私自建设和许可逾期的广告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户外广告日常巡查管理,督促广告牌管理单位定期维护检修,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对破损、陈旧广告画面进行更新,按要求发布公益宣传内容。在户外广告发布管理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广告发布审批已于2016年2月取消,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加大广告发布事后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加大违背社会风尚和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抓好公益广告备案,指导广告企业建立审查自律制度,落实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规范户外广告发布管理。

三、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

(一)深入开展“三线四边”户外广告整治。2014年,我局牵头启动“三线四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一年集中整治、二年巩固提高、三年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整治任务。各县市区、市本级公路沿线、城区范围内共拆除未经审批或逾期不符合规划的广告设施3652处;规范广告牌733处;修缮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600余处;更新破旧、空白、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内容粗俗的广告画面548处;拆除遮挡建筑物楼体、窗户的广告牌424处;清理乱涂乱画1400余处,有效规范了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秩序。

(二)分步实施市区沿街立面市容整治。2015年6月,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启动了市区沿街立面市容整治工作,分年度逐步对市区沿街道路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整治。2015年至2016年,已完成叠嶂路、鳌峰路、锦城路、状元路、陵西路、敬亭路、中山路、西林路等8条主干道整治工作,共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宣城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宣传手册》2000多份,拆除不规范设置的店招156处、一店多招329处、楼体二楼以上墙面设置的LED显示屏27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9处,清理沿街立面乱披挂、乱张贴415处,规范市区沿街户外广告设置,恢复建筑物原貌,进一步净化了城市空间,提升了城市观瞻水平。2017年,我局已启动梅溪路、宛溪路沿街立面市容整治工作,已拆除一店多招89处,整改不规范店招186处,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1处,查处沿街设置“小耳朵41处”。

(三)逐步规范高立柱广告管理。2015年,我局对城市规划区内94处高立柱广告牌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除省高速公路管理的43处外,对其余51处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处进行拆除,依法对其中未经许可和许可逾期的28处立案查处,形成了规划区内高立柱广告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高立柱广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要求,按照服从规划、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依法行政的原则,产权属市城管局的11处直接移交市国投公司;产权属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天湖办事处的3处,长期用于公益广告宣传;对应予回收的32处高立柱广告牌,我局通过依法查处方式,促使广告业主按评估价将高立柱广告牌全部转让市国投公司所有。我局会同市国投公司组织了三批次五轮高立柱广告牌经营权公开招投标,出让广告牌经营权17处,初步建立“政府统筹、国投公司所有、城管部门监管”的高立柱广告管理模式。同时,按照市领导要求,2016年新建高速公路宣城北入口、宣泾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口两处广告牌,在宣南铜高速沿线、主要出城道路及市区醒目位置10处广告牌,发布“美誉宣城”宣传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发布文明创建等公益广告,高立柱广告公益画面占比超过40%。我局将继续按照招投标程序,做好高立柱广告牌经营权出让工作,加强对高立柱广告牌巡查,不断规范高立柱广告管理。

尊敬的王雪凤委员,针对您提出的“明确管理职责、开展普查登记、加强建设管理”等建议,综上所述,有的已经落实,有的正在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和日常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3-2833150

 

 2017年5月18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