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贤组织,助推乡村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通过严把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积极实施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不断夯实基层民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近年来,以出台政策、搭建平台、完善协商、形成机制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乡村“五老”(老教师、老村医、老退伍军人、老农技员、老村干)、经济和社会组织带头人、致富能手、企业高管等为代表的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较好地发挥了他们在广泛联系资源、表率教化乡里、协商促进和谐、传承弘扬文化等方面的作用。
一、积极出台协商政策,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保障乡贤参与乡村治理
2016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16〕63号),在全市部署和开展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社区协商工作。宁国市为全面加强该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连续三年相继出台了《宁国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宁办发〔2016〕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民办字〔2017〕1号)、《关于深化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建设的通知》(民办字〔2018〕28号)等三个文件,推动城乡社区协商深入开展。
二、全面建立运行机制,实现基层协商组织全覆盖,搭建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平台
2018年全市864个村(居)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全覆盖。全市成立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864个,行政村层级村民理事会770个,拥有协商实体平台有237个,专题QQ群313个,社区协商专用媒体107个,每个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年度协商次数均在6次以上。
各地还建立协商议事大厅,组织机构采取“7+X”模式,成立民主协商委员会,成员一般为11至15人,主任一般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居)党组织代表、村(居)民委员会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妇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乡贤”代表及其他代表组成。
三、加快社区协商试点推进,总结试点典型经验,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效实现方式
自社区协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先后申报了两批17个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其中泾县和宣州区在示范点的建设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宣州区宝城社区协商案例入选《中国社区报》优秀案例,并在《中国社区报》头版头条刊登,同时《安徽网》予以发表;2018年5月宣州区《协商自治花香溢宣州》新闻报道被《中国社区报》刊登;调研论文《创新社会治理的协商自治之路》选送区委宣传部和市民政局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2018年泾县147个村居协商活动达1058次,每个社区至少开展协商活动7.2次,做到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部进行民主协商。泾县采取全域实施、分批推进,全面实施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不断完善协商形式,实施“7+X”模式协商,探索形成“三化制度”“五类内容”和“八个步骤”的“358”机制,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县,充分展示了多元主体平等协商的“泾县样板”。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协商,积极发挥乡贤的特殊作用,有效解决了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公共环境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各方面问题,协商成功率达100%。
四、积极实施党建+“三治”乡村治理模式,拓展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我市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乡村治理新路径,高度重视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桥梁、纽带和示范作用。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宣城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19〕51号),明确要求各地建立乡贤参事会,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乡贤反哺桑梓,温暖故土的作用,积极形成聚乡贤转村风、惠民生、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各县市区相继出台有关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乡贤参事会的建立。
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化乡贤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长期以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健全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是践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途径。4月,省民政厅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民基字〔2019〕39号),根据省民政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积极布置各地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广泛吸纳乡贤等群众代表的意见,组织群众开展广泛协商,注重发挥乡贤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各地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发动乡贤参与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不断发挥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全面摸排乡贤资源,进一步提升乡贤在城乡社区协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乡贤参事会,进一步发挥乡贤理事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的指导,广泛征求乡贤等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乡贤在弘扬公序良俗中的作用。
办复类别: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玉祥 联系电话:3037670
宣城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