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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11-0193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5
索引号: 003244967/201911-0193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5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德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和小区治安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宣城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不断加强物业服务监管,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进行地方立法,现已表决通过《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落实: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随着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显重要。由我局起草的《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从地方法规的高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物业服务活动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项目承接查验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3月份,我局印发了《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一是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各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相关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或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物业管理评估考核,确保评估考核的客观、公正;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

2、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季度考核

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区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季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季度测评结果在市相关媒体公布。对季度测评后3名且得分低于80分的,由负责测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由市房管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招投标评分依据。对季度测评低于60分的,建议业委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1年内不得参与市区物业招投标,并清退市区物业服务市场。对季度问题整改率低于80%或因物业服务企业主任导致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

3、加强物业服务公开监督

严格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照规定每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规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我市制定的《条例》指出:业主大会在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以到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并建立业主共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业主共有资金主要包括:(一)共有物业收益;(二)业主依据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分摊缴交的费用;(三)孳息;(四)其他合法收入。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上一年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推进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审计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审计结果应当予以公告,审计费用可以在业主共有资金中支出。县级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4、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条例》进一步明确要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邀请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参加,共同监督,承接查验结果应及时报送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查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后交付。

同时,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条例》明确,充分发挥工程质量保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确保“质保期”前后的对接,切实保障物业维修;《条例》还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完成备案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确保专业的事情由专营企业做。

5、推动建立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格局

一是开展“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基础年”专项行动,按照我市物业管理“重心下移、服务前移”的要求,建立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二是开展“停车管理执法进小区”活动,公安、城管、消防、交警、物价等部门,按照相应职责,主动及时介入,形成有效合力,将执法触角向小区延伸,实现社会管理无盲区、无死角。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行业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6、大力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补短板的要求,今年,继续推进市区9个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重点对水、电、路、气、停车、绿化、消防、安全技防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改造、提升,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