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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171 组配分类: 环保例行发布会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二季度环保例行新闻发布会通稿(2018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0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171
组配分类: 环保例行发布会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二季度环保例行新闻发布会通稿(2018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0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二季度环保例行新闻发布会通稿(2018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
发布时间:2019-06-10 00: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大家好,根据发布会安排,现将我市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情况发布如下。

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6.0%,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0%和15.8%;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7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5.7%,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为优。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宣城市区空气质量达标(优和良)天数为313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6.0%,达标天数同比增加26天,其中优级天数同比增加16天。在空气质量超标天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80%。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68.4%~92.8%之间,宣城市南部及中部县市区(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宁国市、宣州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宣城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4~47微克/立方米。

宣城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各县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47~84微克/立方米。

2、酸雨

2018年,全市降水pH均值为6.65,酸雨频率0%。

(二)水环境

2018年,宣城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17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86.5%,Ⅳ~Ⅴ类水质占23.5%。境内青弋江水系和新安江水系水质好于水阳江水系和太湖水系。

2018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5.7%。

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0099.5万吨,全市水源达标率为90.9%,水量达标率为99.9%。

2018年,全市地表水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14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5.7%,Ⅳ~Ⅴ类水质断面占14.3%。其中青弋江水系水质总体为优,新安江水系水质为优,水阳江水系水质总体良好,太湖水系水质总体良好。境内青弋江水系和新安江水系水质好于水阳江水系和太湖水系。

南漪湖总体水质为Ⅳ类,港口湾水库水质为Ⅱ类,南漪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港口湾水库处于中营养状态。

(三)声环境

2018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dB(A);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平均等效声级为46.1dB(A) 。

昼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等级均为好,昼间和夜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9.3dB(A)和51.4dB(A)。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辐射环境

2018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五)自然生态环境

宣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EI)为80.33,居全省第三。宁国市、广德县、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宣州区、郎溪县的质量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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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一)生态创建持续纵深推进。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创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础上,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色,着力打造山水文化生态之城。在2018年12月15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我市被授予“2018美丽山水城市”称号,成为全国12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城市样板之一。按照“擦亮底色、提升成色、增添亮色”的目标,高质量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宁国、旌德、泾县成功创成第一批安徽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力有效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宣城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各地、各部门的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制定印发了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三车运输治理、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区施工工地及码头扬尘防控常态化排查督查、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等十余项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治。三是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制定《宣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组织实施。下发《关于印发宣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高频次协同调度,秋冬季节,按周召集市大气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及时传达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总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四是探索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市政府印发《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并从第四季度开始实施,以经济手段推动全市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实施《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40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对各项重点任务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市直各牵头单位强化督查指导,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有序推进。一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和提升主城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有序推进县级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工作。三是全力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省级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督促各工业园区新增污水管网62公里,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6.35万吨/日,推进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四是合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四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完成年度73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五是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化养殖场1757个,其中1506个配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85.71%(省定78%),粪污产生量264万吨,综合利用218万吨,利用率82.44%(省定70%)。六是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全市249座加油站,其中185座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改造。七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提请市政府出台《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共设有省级补偿断面10个、市级省级补偿断面8个,实行“双向补偿”,用经济杠杆撬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更高台阶。经省、市两级核算,2018年,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60万元,赔付资金1760万元,全市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800万元。

3、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控源头、查输运、堵落地、奖举报、严打击、重问责”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固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所有工业固体废物进、出、生产、消耗等环节处于可控状态。印发实施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宣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对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6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进行督查考核,深入开展固废管理问题排查,所有问题点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深化环保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动协作,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牢固树立“最严格的监管就是最大的帮助和最好的服务”的执法监管理念,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建立了涵盖744户重点监管对象的“双随机”抽查库,坚持“不设禁区、不分大小、零容忍”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夜查、晨查、雨查、假日查。围绕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2018年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固废大排查”、“矿山企业治理”、“水阳江、青弋江1公里建设项目排查”等为重点开展了四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不断创新“绿剑行动”执法监管新模式,2018年,“交叉检查、异地执法、下查一级”的执法模式基本形成,打破各地环境执法各自为政的格局,由市里统一调度指挥、统一执法标准、统一人员调配,集中全市环境执法优势兵力,实行交叉检查、异地互查。自主开发了环境问题交办督办APP系统,“交办单”制度全面实施。针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双向交办,市县共享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借势重点解决一些环境“硬骨头”问题,切实实现市县环境执法监管上下互动。2018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346起(含广德),罚款总额2914.1万余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了66.6%。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3件、限产停产案件2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7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10件。

(四)环保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的顶层制度设计,严防产业引入带来污染转移,加强源头预防;完成了省环保厅安排的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编制所需前期资料的收集工作;全市(含广德)对3家开发区开展了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现有开发区中有9家已完成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审查。2018年,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1个,预计投资额约6.58亿元。上述项目的否决,为加快我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从源头控制环境隐患,降低环境风险。另一方面,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2017年5月起,我市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77家,目前现已经完成整改855家,其中整顿规范类166家(已完成165家),取缔关闭类711家(已完成690家)。

长期以来,在各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相关重点工作位于全省先进行列,在此对你们的辛勤工作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不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美丽宣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