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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10-01222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通知
名称: 【食品药品】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索引号: 003244967/201910-01222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通知
名称: 【食品药品】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食品药品】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9-09-30 00:00 来源:餐饮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庆假期是婚庆喜宴和家庭聚餐等食品消费高峰,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向广大市民和餐饮单位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守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看许可证照。现场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自觉抵制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

2、选“脸谱”等级。现场查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

3、做好自我保护。一是餐前要洗手;二是倡导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三是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四是少吃生食、冷食;五是索取保留消费发票等凭证。

 

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平台。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或者知名品牌餐饮企业的APP订单,不选择“朋友圈”“微博”“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2、选商家。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经营资质。自觉抵制“黑外卖”。

3、查看“食品安全等级”。优先选择“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不选择没有公示结果的商家。

4、选食品。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热食类食品;选择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冷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收货时查验是否有采取冷藏措施,如有不符合要求拒绝收货。

 

大型宴席和农村办酒承办单位注意事项

1、科学设计菜谱,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菜肴品种要适量,菜肴工艺要简单,改刀熟食卤味要控制,生食菜肴要限制。不得供应来源不明酒类和自制配制药酒。

2、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禽肉、水产品和蔬菜清洗切配要分开;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要分开;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要分开;熟食专间工用具、容器和冰箱要专用;从业人员要洗手,接触熟食手部要消毒。

3、食物要烧熟煮透,严格控制中心温度。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食品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要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动物性食品无血水。

4、控制食物存放温度与时间。大型宴席和农村办酒菜肴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熟食在常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存放超过2小时的,应在8℃以下冷藏或60℃以上热藏。

5、事前如实申报,做好食品留样。餐饮单位承办大型宴席(10桌以上)应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农村办酒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在事前向乡镇街道报告。宴席提供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留样125克,冷藏保留48小时。

 

节日期间,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