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4-0007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21号
发布日期: 2019-03-13 成文日期: 2019-03-13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4-0007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21号
发布日期: 2019-03-13
成文日期: 2019-03-13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办各科室、二级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4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实施办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确保2019年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数量在2018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文件方面:2018年市政府及办公室印发的文件数量为868件,2019年要确保下降至780件以下,其中,一、二、三、四季度发文总量分别不超过140、190、215、235件。

会议方面:2018年市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为85场次,2019年要确保下降至75场次以内。

二、工作措施

(一)少发文、发短文

1.减少通报类文件数量,力争下降30件左右。工作情况类通报文件,各相关科室要精简合并,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种,一般按季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表扬类、考核类通报文件由市目标办统筹把关。

2.减少批复类文件数量,力争下降30件左右。对时间相近、内容相近且对同一部门的批复和函复类文件,能合并发文的要合并发文。

3.减少会议通知类文件数量,力争下降20件左右。对市政府负责同志或联系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和单项工作会议的通知,各秘书科室通过便函或印发会议方案等形式通知,原则上不以宣政办明电形式发文。

4.减少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文件数量,力争下降5件左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在会议纪要中作为附件印发,不再单独发文。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后,调整成员名单等文件,原则上由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

5.减少文件字数。对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不超过3000字。《宣城政办通报》只摘要刊登市政府负责同志讲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3000字,其他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2000字。

(二)少开会、开短会

1.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含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年度计划制度,由会务联络科于每年12月份通知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报送计划,由秘书科室等相关科室初审,会务联络科汇总并按程序送审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工作例会研究确定。建立会议月度安排制度,各秘书科室报送月度工作安排时,一并报送月度会议安排,秘书一科汇总并商会务联络科后呈送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阅。未列入年度和月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安排,确需安排的须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工作例会研究。

2.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无特殊情况,无会周期间不安排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和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会议,须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严格执行相对集中开会日制度。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或周二集中召开。各相关科室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经市政府负责同志审签并需要在相对集中开会日召开的会议方案交会务联络科汇总,由会务联络科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统一安排。主题相近、内容相关、出席对象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合并召开或实行套开。

4.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尽量减少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减少无关人员陪会现象。市规委会、市土委会、市投融资委员会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安排列席单位。

5.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其他一般性工作部署会议,时间控制在1.5小时左右。会议只安排一名市政府负责同志讲话,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时间控制在1小时左右,其他负责同志讲话时间不超过40分钟。确需安排大会交流发言,原则上为3个左右,每位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减少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到市里开会。国务院及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对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的,市政府一般立即召开简短会议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开会。

三、有关要求

1.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二级机构在起草文件、安排会议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精文减会十条(试行)》和本实施办法各项要求。

2.精文减会工作分别由文电科、会务联络科牵头负责,秘书科室等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文电科、会务联络科要定期检查和通报精文减会工作情况,并提醒有关科室。

3.秘书科室等相关科室负责做好是否发文和发文层级、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文电科负责做好文件字数、文件格式的审核把关,协助做好是否发文、发文层级和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

4.秘书科室等相关科室负责做好是否开会和会议规格、会议时长、发言人数等内容的审核把关。会务联络科负责对照年度和月度会议计划统筹安排会议,协助做好是否开会和会议规格、会议时长、发言人数等内容的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