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3. 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4.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6.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28305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副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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