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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5762109/201406-03379 组配分类: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发布机构: 邮政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场所审批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6-30
索引号: 055762109/201406-03379
组配分类: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发布机构: 邮政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场所审批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6-30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场所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14-06-3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所需材料:1、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申请书;2、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申请表;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本行政机关要求补正所需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能够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行政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