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程序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程序,改进会风,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省局办公室就规范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执行规定程序
1.议题要在提请上会前充分酝酿,主办科室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提交会议审议。如有必要,分管局领导可事先召开局长协调会研究。
2.提请上会的议题,如需进行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等相关程序,须在提请上会前履行完相关程序,并在会议材料中做详细说明。
二、规范会议材料
三、 严明会议纪律
四、加强会议审议通过事项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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