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一)项目依据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请于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中网上办事栏目内下载)1式2份,并加盖申请人签名及印章,有主管部门的需有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2、发改委批准或备案文件1份(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
3、属原址改扩建须附原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及附图纸质和电子文件各1份。
(四)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五)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证件形式和许可时效
(八)年检形式
无。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A)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1份;
3、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
4、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现状地形图纸质和电子文件各1份。
(B)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
1、申请表 (请于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中网上办事栏目内下载)1式2份,并加盖申请人签名及印章,有主管部门的需有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2、发改委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1份(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由本窗口审定的,可不提供)。;
4、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现状地形图纸质和电子文件各1份
5、经审定的设计方案(由本窗口审定的,可不提供)。
(C)临时建设
2、临时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还应当取得临时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请于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中网上办事栏目内下载)1式2份,并加盖申请人签名及印章;
2、发改委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1份;
4、经备案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仅民用建筑提供)。
(B)临时建设
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经审定的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四、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建筑部分,含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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