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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684/201610-01349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5-09
索引号: 003244684/201610-01349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5-09
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09 00:00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林业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对依法应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的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猎枪弹药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山林权属纠纷调处。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审批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山区综合开发;加强对林业产业的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步伐,指导、协调林种结构的合理调整。

(九)指导全市各类商品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产业标准化拟订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林业局,内设办公室、植树造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4个科室局,下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单位)一个二级机构。二级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并入林业局统一核算。人员编制3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6名,事业单位编制13名;实有在编人员40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2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12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退休人员12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森林增长和森林城市创建。围绕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千方百计拓展造林区域和空间,不断优化林业空间布局。确保森林增长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做好国家森林城市申请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是继续深化林业改革。积极争创国家级深化林业改革综合试验示范区。一是继续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重点做好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与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合作,推动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三是认真谋划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三是切实强化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利用管理。

四是坚决抓好林业“两防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5‰以内。

五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林业,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集群,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六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举全局之力扎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万元,农林水支出67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住房提租补贴和公用经费。

(二)“农林水事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70.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60.4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预算78.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预算79.18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抚育等支出;“林业技术推广(林业)”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预算104.09万元,主要用于林地管理、林木纠纷支出。“林业防灾减灾”预算114万元,主要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御灾支出;“动植物保护”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普查及保护等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