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发改委>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012-0007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综合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012-0007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综合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综合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2-01 10:53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业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安徽省发改委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贯彻集中决策、统一指挥,体制完备、运行有序,反应快速、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市发改委(粮储局)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构成。主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2.1市发改委成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委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参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处置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委开展各项应急工作。综合分析经济领域各类预测预警信息,正确判断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连锁反应,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市政府,并根据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和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本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主任,各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办公室职责:负责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市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主要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以及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应急物资的生产协调和组织集中采购(包括紧急进口),提供煤、电、油、运及重要生产原料等保障;根据需要提出动用市储备物资建议;建设并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信息等,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负责管理应急专项资金。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2.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根据委内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监控协调相关省储备等应急物资,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经济政策调控、外债风险评估、产业政策协调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发改委应急响应状态设定为四种模式:

      3.1 Ⅰ级警戒应急响应(全市应急状态)

      适用于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未得到有效控制,或者突发性、破坏性很强,严重威胁多个县市区甚至全市范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县市区或部门应急措施已难以控制事态发展;市政府决定启动全市性应急措施(启动总体预案或专项预案),成立统一指挥机构,市发改委决定动员全部力量,采取多种综合及专项应急措施。实施Ⅰ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启动全部应急指挥系统,并视需要增加新的专项工作组。

      3.2 Ⅱ级警戒应急响应(局部应急状态)

      适用于达到严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影响已经明显扩散,市政府根据有关县市区或部门要求做出支援决定(如动用市储备等)或启动专项预案,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相关专项工作组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的情形。实施Ⅱ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启动指挥部、办公室和物资保障、运输协调等专项工作组。

      3.3 Ⅲ级警戒应急响应(预警准备状态)

      适用于较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已对个别地方产生较大影响,扩散态势尚不明朗,县市区或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启动区县或部门预案);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区县报告或监测预警信息,研究认为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在市政府做出明确决定前,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应要求采取配合支援措施或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实施Ⅲ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主要启动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

      3.4 Ⅵ级警戒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状态)

      适用于一般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仅对个别县市区产生影响,县市区或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但未排除扩散可能性;领导小组根据已掌握情况,研究认为有预防扩散的必要性,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信息收集、密切关注事态,准备采取预防性措施的情形。实施Ⅳ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主要启动办公室及个别专项工作组。

      四、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4.1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小组)

      遵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组织执行交办的重大应急任务;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重要决策。

      4.2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有关背景资料,包括灾害或事态情况,预测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提交相关预案及对策建议等。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办公和通讯系统,实施24小时值班,建立工作联系网络。提出动用市储备物资的建议,指挥部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应急物资以及煤炭、电力、油料等紧急调运(调度)。根据需要组织重要物资应急生产和集中采购(包括进口)。办理有关费用的预算、结算事宜。

      4.3专项工作组

      根据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委内有关科室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结合具体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按照快速、有序、准确、高效的要求,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要迅速编制储备物资或商品调用方案,落实品种、规格、数量和具体单位;迅速分析突发事件对宏观经济以及重点产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提出财政、价格、运行调节等不同层面的调控措施建议;提出群众特别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应急生活保障政策建议。各有关科室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度动态,保证全委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