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基建计划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分配和调整;集中建设和管理市级干部的住宅和部分机关干部职工住宅;审批和分配行政用房的修缮项目和经费。
(三)负责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查登记;管理使用和经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或授权的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和报废工作。
(四)负责管理市直后勤服务单位(机关食堂、市直液化气站、市直幼儿园等),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排以四大班子名义接待的重要来宾的生活服务和相关接待事宜、协助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和协助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的重要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接待网络,认真做好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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