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我局实有在编人员9人,县处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2名,试用期工作人员1人。列入考核范围人数6名,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人员1名。
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世勇 办公室副主任
余 林 业务科副科长
考核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考核时间
拟定于3月上旬。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对全年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并在2月22日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2月下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被考核人员逐一进行述职报告。在述职的基础上,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进行无记名测评。
3.等次建议。对参加考核人员,由主管领导填写评语和建议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建议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试用期工作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拟定等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意见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拟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试用期工作人员不定等次。
5.结果公示。3月初,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6.等次确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经局党组研究,给予考核等次确定意见。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试用期工作人员不定等次。
7.签字确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3月上旬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进行统分。群众测评为其所评的平均评分,作为被考核人的群众测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其所评的平均评分,作为被考核人的领导评价分。
个人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分×60%+领导评价分×40%。
考核工作小组以考核得分为主要依据,综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考核等次建议。
考核等次说明:经查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本考核年度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未完成年度教育、培训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他规定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所有等次确定均按有关政策规定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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