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宣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系一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数11人,目前实有占编人数5人,自聘人员3人。2016年通过全市事业单位招录2人。预计2017年实有占编人数为7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信息交流,研究拟定本市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3.协调、支持和配合驻宣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省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市机构的联系;引进驻皖地方金融机构在宣城设立分支机构;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4.协调配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提示,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5.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协助对我市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典当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指导,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2年12月底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由市银监分局转移至市金融办。我办增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科。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管与预警机制,协同监测并提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负责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配合开展反洗钱和反假币货币等工作;负责牵头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融资、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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