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综合科(筹):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办理文电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印鉴管理及档案管理,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年度经费预、决算的编制、使用及管理;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各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政工团、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保密工作。
②、征收安置科(筹):
负责征收项目公共利益审查工作;
负责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负责征收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司法强制执行的申报工作;
负责全市年度征收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征收项目的统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政策法规科(筹):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土地房屋征收规划、计划和补偿安置政策。
负责制定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
负责起草贯彻执行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工作。
负责市征管办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依职权或依申请组织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论证、审核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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