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党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负责分局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构流程审定、人员招录配置、薪酬绩效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规范,按照分局党委决策予以调整和落实,实现对分局人事组织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上级方针、政策,在管辖权限内,规范分局科级干部选拔、考核、任用工作,发挥科级干部在监管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负责机构流程、人员配置、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人员发展和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保障组织人事工作有效运转,有力推动监管工作发展;负责分局党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活动、监管文化建设、评先创优工作,加强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分局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工会工作;完成交办事项。
办公电话:0563-303208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