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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206/201702-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市法制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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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市法制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2
市法制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 来源:市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7.0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0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5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法制办“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7.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21万,主要原因一是办本级已实行公车改革,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安排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含招商引资接待费用)预算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有关部门调研、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接待省内外立法、仲裁、法律顾问机制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调研等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往来,接待各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业务来访,接待有来宣投资意向的招商企业负责同志来访等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项规定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6〕100号)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04万元,全部为城区以外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用于保障办机关人员在城区以外开展的日常公务、立法立规调研、依法行政调研考核督查等工作。